為打造“可比浙江”“全國一流”的營商環境,按照“一年求突破、兩年大提升、五年樹品牌”要求,深入實施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根據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22年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對標提升方案》(贛營商〔2022〕1號)和《中共上饒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的實施意見》(饒發〔202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獲得用水用氣報表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壓縮用戶用水、用氣報裝時限、降低成本、減少環節,簡化獲得用水用氣用電占道挖掘審批申請材料、做到辦理時限最短、環節最簡、材料最少,不斷提升報裝效率和服務水平,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和群眾辦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滿意度。力爭用水用氣指標考核進入全省第一方陣。
二、主要措施
(一)暢通信息共享渠道
各縣(市、區)城管局要積極主動協調各地“上饒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或“一窗式綜合服務平臺”,將供水、供氣企業接入相關平臺系統,在企業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就將企業信息精準推送至供水供氣企業,實現“信息共享”。供水供氣企業主動與建設單位聯系,提供上門服務,為企業提供包括設計、占掘路審批、外線工程施工等“前置服務”,對接具體需求及接入方案,提前將紅線外管道鋪設至項目處,實現外線工程提前配套。在項目施工時,完成用水用氣接入事宜,實現用戶“零跑腿”。
(二)簡化報裝審批手續
統一規范用水用氣報裝所需申請材料,整合各類電子政務平臺資源,推進后臺數據互通共享。可通過數據共享得到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用水用氣報裝,申請材料精簡至一份,環節精簡至2個以下(受理勘察、驗收)。供水供氣供電企業申請占掘路審批,各縣(市、區)城管局需將申請材料精簡至一份以內,辦結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
(三)全面實施“承諾辦”
按照“提前告知、書面承諾、事中指導、事后監管”的原則,針對用水用氣用電靈活開展審批服務。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對獲得用水用氣電實行告知承諾備案:通過網絡(如贛服通、微信等)進行承諾申請→窗口即時受理→即時勘察施工→2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恢復質量驗收。供水供氣供電企業實行專人專報,申請提前報備,可先行施工,在48小時內補辦手續。用最短時間、最快速度把服務企業和群眾的事辦好。
(四)取消外線工程接入收費
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氣行業收費有關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取消各項不合理收費。紅線外用水、用氣企業零成本接入,自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接入工程建設,費用(包括工程設計、材料、施工等)由供水、供氣企業承擔,實現用戶“零收費”。
(五)外線管道提前配套到位
各縣(市、區)城管局組織供水、供氣企業根據當地城市發展和建設項目規劃,統籌制定管網建設年度計劃,合理布局管網建設,提前預留管線接口。以主干道建設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和里弄小巷改造為基礎,進一步優化管位布局,合理布置管線接口。對擬新上規劃管線,提前對沿線潛在用水、用氣企業進行摸排,預留接入口,減少道路挖掘、綠地樹木遷移等許可手續辦理,提高用水用氣便捷度。
(六)持續提升服務水平
供水、供氣經營企業要增強服務意識,進一步完善現有辦理渠道,拓展在線辦理途徑,實現與政務服務在線辦理系統的功能對接,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推動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切實為用戶提供“一站式”服務。進一步完善和制定簡捷、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為申請人提供現場咨詢、引導和幫辦、代辦等服務;創新落實各項服務舉措,全力打造一流的營商服務水平。
(七)建立健全智慧信息系統平臺
供水供氣企業要加快建設具有業務線上流轉(全程電子化)、時限監控預警、數據統計、現場作業等功能的報裝業務系統。逐步建立涵蓋報裝服務、工程建設、運行調度、參數監測、客戶服務等業務板塊的綜合性智慧管理平臺,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報裝等的內容應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做到業務全程網上辦理,持續推進智慧化運營管理。
(八)強化監督檢查
進一步完善供水服務營商環境督查工作標準、制度及流程,監督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廉潔從業等行為,接水過程中存在的時限超期、久拖不決、客戶投訴等問題,實行限時整改、“掛號督辦、辦結銷號”,不斷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正反典型作用,既宣傳正面典型,樹立先進標桿,又要曝光反面案例,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切實增強立足本職、優化營商環境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三、工作要術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和營商專班,由市城管局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辦公室、行政服務科、上饒市自來水公司、上饒市大通燃氣有限公司負責人、各縣(市、區)城管局局長為成員。各縣(市、區)要相應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市局營商環境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獲得用水用氣指標的年度工作方案,綜合協調調度,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實行量化考核。各地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其他責任單位推進落實。
(二)強化協調聯動
建立獲得用水用氣指標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解決問題,研究工作。各縣(市、區)城管局每月15日向市城管局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和下步工作打算。
(三)加強評價考核
切實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核,運用省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將獲得用水用氣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和各項指標省評價中的狀況納入有關責任單位年度績效考核。由市城管局對相應指標的責任單位進行量化評估,包括資料報送、窗口日常工作表現、用戶投訴和具體工作落實情況,評估結果上報市營商辦,作為年度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強化問責機制,針對單位和個人在推進工作過程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進行通報,并進行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根據獲得用水用氣用電指標的工作部署,定期梳理匯總特色亮點工作,加強宣傳輿論引導,及時發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要求每季度至少向市局報送一篇工作經驗或做法的文字信息材料。要利用微信、微博、電視、網絡等各種新媒體手段,及時、準確地宣傳營商環境政策和營商環境建設的先進典型及工作成效。指標相關單位和部門要注重發揮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參與作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開通舉報投訴電話,接受企業和群眾的監督,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附件:《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企業獲得用水用氣評分細則》
附件:
企業獲得用水用氣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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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要考核指標 |
分值 |
考核標準及方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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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獲得用水、用氣 報裝流程 |
25 |
反映用戶申請、勘查設計、工程施工、驗收通水通氣等企業獲得用水用氣環節。重點評價獲得用水用氣有外線工程報裝流程優化(15分),以及協同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交通組織方案審核、道路開挖許可、占用城市綠地審批、砍伐遷移城市樹木許可機制情況(10分)。環節越少,協同機制越完善,分值越高。 評審依據:用水用氣獲得流程程序公開材料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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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獲得用水、用氣 報裝時限 |
25 |
反映企業獲得用水用氣各環節辦理時限。重點評價有外線工程從報裝至通水、通氣驗收過程中水務公司、燃氣公司的辦理時間(10分),以及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耗時(10分)。時限越短,分值越高。 評審依據:能夠明確獲得用水用氣辦理時間的承諾書或公示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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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獲得用水、用氣 報裝費用 |
25 |
反映企業獲得用水用氣各環節辦理費用。重點評價各環節辦理費用及清理規范用水用氣行業收費情況(15分)。費用越低,分值越高。 評審依據:能夠明確獲得用水用氣辦理辦理費用的承諾書或公示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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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務評價情況 |
25 |
反映用戶辦事體驗和投訴處置情況。完善官網供水、供氣服務板塊業務功能,實現線上業務咨詢,投訴、報裝、報修、查詢、繳費、發票下載、信息變更等業務辦理。無此版塊的,扣10分,內容不全的,酌情扣分。強化投訴處理,針對用戶服務投訴,3個工作日內辦結,做到投訴回訪率、投訴辦結率、辦結及時率三個“100%”。如我廳接到投訴,情況屬實的,1個扣5分;我廳未接到投訴或情況不屬實則不扣分。 評審依據:相關網站界面截屏和網址截屏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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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色亮點 |
10 |
在工作中有特色亮點做法的可酌情加分,如有無開通網上或掌上報裝業務等。 評審依據:特色工作方法或做法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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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水、供氣安全 (此項為扣分項) |
-10 |
反映供水供氣工作情況。發生燃氣安全或者供水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或人員傷亡的,扣10分。 評審依據:安全事故情況說明(以政府通過媒體或新聞發布會等公開通報的安全事故)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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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評分細則供水供氣基準分(1-4項)為100分,5為加分項,6為扣分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