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二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
惠民生二十條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市“兩會”精神,落實2023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建立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全力促發展惠民生,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43號)要求,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激發活力培育就業增長點
(一)加強行業企業擴崗政策支持。及時梳理本地區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的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建立惠企政策兌現、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等服務機制。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條件的前提下,運用“直補快辦”等模式,一攬子兌現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加大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將“專精特新”培育庫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積極做好梯次培育工作,加快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積極爭取上級以工代賑項目,按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域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和在重點工程中推廣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近就地就業增收。鼓勵各地按規定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扶持政策措施,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和特點,建立健全銀企對接長效機制,開展各種形式的政銀企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持續改進和豐富信貸產品,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開發線上貸款、無還本續貸等產品,優化信貸業務流程,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效率,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便利度,助力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對穩崗率達到95%以上、有擴崗需求的企業,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得高于全市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對持續增加用工、穩崗擴崗工作成效突出的企業,適當加大貸款利率優惠力度。督促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精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促進紓困解難、擴大內需和穩定就業。(人行上饒市分行、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上饒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2022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裁員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實際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除以上年度月均參保人數的百分比)。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的劃定按現有規定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各地要大力推廣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的“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要注重防范基金風險,保障基金安全。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和獎補資金保障工作,及時足額落實配套貼息資金和擔保基金。對2023年新簽訂借款合同(含續貸新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涉及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退捕漁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民宿及農家樂經營者7類群體的,其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體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上述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30萬元以內的創業擔保貸款全面實施兩級簡易審批制度,縮短受理審批時限;暢通創業擔保貸款“無還本續貸”辦理通道;加大落實擔保基金“續貸幫扶”扶持力度,提前15個工作日完成續貸審批手續,不斷提高創業擔保貸款服務質量和貸款發放量。(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人行上饒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積極運用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加強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登記規范化工作。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促進服務業行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創業擴崗,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在校生及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返鄉入鄉創業農民工,在此3類行業企業新創業且信用良好的,創業擔保貸款在20萬元以內免除反擔保要求;對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吸納1人以上新增就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增加1人給予1000元補貼,最高不超過25000元;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再給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申請一次。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力度。圍繞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產業發展需求,堅持校企合作、工學一體的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發揮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養技能人才的基礎性作用,高質量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充分用好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支持企業職工參加數字經濟領域專項培訓認證,對取得目錄內數字技能認證培訓證書,并與省內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按一定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目錄清單和補貼標準按省里相關規定執行。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工種同一等級證書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報,逾期不予受理;加強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審核比對,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審核發放程序和其他申領條件按現行規定執行。加大企業開展培訓扶持力度,鼓勵規上企業自主申報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給予5萬元至10萬元補助。符合培訓資質和條件的企業,為本企業符合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員工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等,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上述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七)鼓勵吸納青年促進就業。鼓勵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吸納就業,對新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按照每人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學年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各地要嚴格按政策對象范圍、申報條件、統一口徑落實。(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突出做好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持續落實“三支一扶”計劃,2023年全市征集崗位數405個,其中支農81個,支教59個,支醫113個,幫扶鄉村振興70個,水利16個,就業和社保平臺53個,林業13個。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按規定享受各類就業創業補貼。大力開發基層鄉村振興、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協理、高校科研項目等領域就業崗位。對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應屆畢業生,其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由財政按規定實施代償。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考研加分、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事業單位經批準可按規定采取校園招聘方式送考上門,招聘教育、醫療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優秀應屆畢業生。在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為畢業生提供政策宣傳、招聘服務、就業指導、創業服務、職業培訓、困難幫扶等優質高效服務。支持優質人力資源機構招聘服務進校園,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高校聯合舉辦的大型、中型、小型線下招聘活動分別按15萬元、10萬元、6萬元給予補助。(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鄉村振興局、團市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挖掘國有企業潛力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全市國有企業要進一步挖掘崗位潛力,把當前所需與超前儲備人才結合起來,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市縣兩級國資監管機構要匯總編制企業人才需求目錄,組織企業完善公開招聘機制,及時發布招聘信息。〔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會同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和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繼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通過對在編人員年齡結構和退休人員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統籌各地各單位選調生招錄需求,進一步加大面向省內外高校選調優秀畢業生工作力度。在全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加大招錄、招聘力度,面向應屆畢業生的崗位不得低于40%。(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見習崗位政策支持。2023年全市募集適于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青年就業見習崗位4830個以上。加強高校及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信息登記,積極推進校企就業互動數字化平臺建設。對吸納就業見習,并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見習綜合保險費(即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包括見習崗位補貼和見習綜合保險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見習崗位補貼標準為見習單位所在適用區域最低工資標準的80%,對當年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見習綜合保險據實予以補貼。見習單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與見習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見習期滿1個月但未滿約定期限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加強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優先推薦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按規定給予場地免費、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政策指導等支持。對新入駐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房租、物管費、衛生費等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每個入駐實體每季最高補貼不超過1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畢業當年的12月31日之間參加創業培訓,且培訓后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十三)落實困難人員幫扶政策。將長期失業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援助范圍。對就業困難人員持續落實就業服務“1131”計劃,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加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對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及時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吸納脫貧勞動力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用工單位,分別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持續做好失業人員信息共享,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根據重要民生商品價格上漲情況,向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補貼。(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
(十五)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著力打造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建設,構建縣級公共服務網絡,各縣(市、區)因地制宜推廣建設“公共招聘服務平臺”、“零工之家”、“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平臺”、“共建共享基地”,為各類群體提供更加便捷的就業創業服務。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創業帶動就業、市場化就業服務和技能人才培養建設,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服務各類群體,圍繞強服務、提技能、穩就業,多層次多維度著力打造覆蓋全面、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可按照100萬元至300萬元進行補助,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動技工教育協調發展。積極推動技工學校“雙證畢業”,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上饒市技工學校學生“雙證畢業”提升行動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技工學校學生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建立起步調一致、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積極鼓勵具備條件的技工學校向人社部門申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面向畢業學年學生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推廣技工院校產業學院建設,打造一批融人才培養、技術創新、企業服務、學生創業等功能于一體的示范性人才培養平臺。著力推進技工院校重點特設專業建設,加強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養,建設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專業(群)。對符合條件的技工院校產業學院、技工院校重點特設專業按50萬元至100萬元標準進行補助,不足部分由建設單位自行解決。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充分發揮創業載體示范引領作用。不斷增強創業帶動就業能力,繼續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對入駐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非生產性水電費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給予補貼。對入駐實體數量多、孵化效果好和帶動就業成效明顯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定補助,其中,被評為國家級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被評為省級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被評為市級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組織開展全市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復評工作,通過復核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創業一條街”參照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標準執行。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打造“饒字號”勞務品牌。啟動市、縣兩級勞務品牌培育,建立勞務品牌基地,完善勞務品牌培訓基地、培訓設備和技能鑒定機構等相關內容,增強本市勞務品牌的知名度、認可度、美譽度,助推品牌產業發展效果顯著增強。通過發現培育、發展提升、壯大升級,梯隊式打造一批地域特色、行業特征和技能特點鮮明的“饒字號”勞務品牌,服務全市高質量充分就業創業,助力鄉村振興和特色產業發展。進一步做大做強勞務品牌、提升品牌價值。符合條件的市級勞務品牌基地,給予30萬元補助;符合省級認定標準的按照省級標準執行。對旅游民宿提出申請并符合評定條件的,根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GB/T41648-2022),按照甲、乙、丙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并分別給予甲級旅游民宿10萬元、乙級旅游民宿5萬元獎補。上述政策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牽頭,市文廣新旅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業責任,細化目標措施,凝聚工作合力。鼓勵積極探索務實有效的實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實措施,著力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要持續優化經辦流程,編制好各項政策資金審核發放流程和辦事指南。加強大數據比對識別,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提升就業政策獲得感和滿意度。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嚴格履行程序規定,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廣泛深入宣傳就業創業政策,加大惠企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通過“兩微一端”、門戶網站、電視、報紙、短視頻等有效形式,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區就業創業政策清單,提高政策知曉度。同時加強政策兌現落地、簡化辦理程序,為中小微企業、重點群體和困難群體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精準高效的政策推送和政策兌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