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汛發〔2024〕7號
關于對橫峰縣2024年小(二)型以上水庫度汛方案的批復
各鄉鎮人民政府,興安街道辦事處、新篁辦事處,縣防指各有關成員單位:
2024年縣本級批復調度的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經縣水利局組織技術人員審查通過,現正式批復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鄉鎮(街道、辦)要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的思想,從防大汛、抗大洪、戰大災的要求出發,從組織、工程、隊伍、物資、預案等各個方面,強化各項防汛措施。要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興利與除害結合,防汛與抗旱并舉,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嚴格落實領導包片分工制度,加強檢查、督促、指導,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各類度汛、防洪應急預案,加強水利工程的調度和運行管理,確保各類水工程安全度汛。圍繞“一個中心,三個重點、五個確保”的防汛工作總目標,以不死人、少傷人為主要目標,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為橫峰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防汛抗旱安全保障。
一、汛期分為前汛期(亦稱主汛期)和后汛期。汛期以外的時期為非汛期(亦稱枯水期),非汛期的防汛指標參照后汛期的執行,其中,各水庫非汛期應按后汛期汛限水位運行控制。
二、我縣小(二)型以上水庫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調度;山塘水庫度汛方案按地域劃分由各鄉鎮(街道、辦)防汛指揮部門負責審批,并負責防汛調度。
三、當發生超標準洪水時,水庫管理單位要采取非常措施,確保水庫不垮壩。遇特殊情況時,上級防汛指揮部可直接指揮調度轄區內重要水庫的防洪調度,下級防汛部門要主動配合做好工作。
四、當水庫開閘泄洪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提前通知下游鄉村和相關單位做好防范工作。
五、各鄉鎮(街道、辦)防指,水庫管理單位要做好水庫水雨情信息報送工作。在切實抓好汛期信息報送的同時,加強非汛期暴雨洪水測報工作的管理。如遇暴雨要及時按汛期要求向上級防汛部門報送水雨情、工情、災情等信息。
六、為保障枯水期上下游生活、生產及生態用水安全,各重要水庫要編制枯水期運用方案,設定后汛期及非汛期的最低運行水位和保證泄量。
七、各水庫管理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組建防汛機構及搶險隊伍,編制防洪預案,落實防汛物資。
八、各類水工程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度汛方案調度運行,不得違反。病險水庫及在建水庫由所在鄉鎮(街道、辦)認真落實分洪運用方案、群眾安全轉移方案的具體措施。
九、各水工程度汛方案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到2024年3月31日止。
各鄉鎮(街道、辦),水庫管理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切實履行所承擔的防汛職責,嚴肅防汛紀律,加強防汛值守,及時報告汛情、險情和災情,精心指揮調度,確保各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附:橫峰縣2024年小(二)型以上水庫度汛方案表
橫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