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橫峰縣蓮荷鄉上畈村上畈河攔水壩
修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橫峰縣蓮荷鄉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請求對橫峰縣蓮荷鄉上畈村上畈河攔水壩修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給予批復的報告》(蓮府字〔2025〕1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村莊人居環境,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712號)、《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同意建設橫峰縣蓮荷鄉上畈村上畈河攔水壩修復工程。
項目代碼:2505-361125-04-01-938713
項目單位:橫峰縣蓮荷鄉人民政府
二、項目建設地點:橫峰縣蓮荷鄉上畈村
三、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
損毀攔水壩拆除重建47米等。
四、項目計劃建設工期:7個月
五、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80萬元,資金來源為橫峰縣2025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橫黨農字〔2024〕12號)。
六、招標內容:應按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6號令)依法依規實施。
七、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八、請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九、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十、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橫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