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國慶、中秋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國慶、中秋假期將至,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增強守法自覺
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原則,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明碼標價
各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規范重點商品和行業價格行為
(一)各賓館酒店等提供住宿及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客房類型、計價方式、價格、另外付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等;各賓館酒店經營者要積極履行承諾、守法經營。不得擅自提高價格或不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事后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餐飲服務的經營者,對同一種類菜品,因產地、規格、等級等特征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應當針對不同的價格分別標示菜品品名,以示區別;對價格較高的食材,應當清晰、明確的計價單位、具體價格進行表述,不得采取模糊表述標示;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提供外賣打包服務的,要做好外賣打包費明碼標價。
(三)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在景區入口、售票處或者售票電子平臺顯著位置明碼標價。景區內游樂場、纜車、觀光車、游船等服務項目,應當在售票處等醒目位置公示價格信息。
四、維護市場秩序
各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或服務價格,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各相關經營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收費行為。橫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督導抽查力度,對提醒告誡后拒不整改,屢查屢犯的,將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予以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資料并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橫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