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垂釣行為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的決策部署,維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管理秩序,有效保護水生生物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江西省漁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規范垂釣行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禁釣區范圍:橫峰縣飲用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垂釣區(黃源水庫庫區、姚源水庫庫區、岑陽鎮岑港河飲用水源地自取水點上游至岑港河與鋪前河交匯處,下游至白水壩水利工程范圍的水域)
垂釣區:除禁釣區以外的其他天然水域(不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垂釣區)。
一、垂釣區的休閑垂釣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垂釣者應按“一人一桿、一線一鉤”的休閑垂釣方式進行垂釣,禁止采取一人多桿、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方式進行垂釣;
(二)禁止使用各類探魚、射魚、錨魚設備或者視頻輔助裝置垂釣;
(三)禁止使用船舶(橡皮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設施進行垂釣;
(四)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添加劑及泥鰍等魚蝦類活體餌料垂釣;
(五)禁止銷售垂釣漁獲物;
(六)垂釣者應注意自身安全, 垂釣人員應做好人身財產安全防護,承擔自身安全主體責任。
倡導文明安全垂釣,垂釣人員應加強環保意識,不得損壞堤防、護岸、樹木,不得向垂釣水域或岸邊丟棄垃圾及廢棄物,自覺維護垂釣水域自然環境,離開垂釣區時,應當將垂釣廢棄物清理帶走,避免污染環境。
(七)垂釣應遵守可垂釣方式、品種、數量等有關清單規定,多釣或誤釣須立即放回原水體。
禁止釣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和《江西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水生生物物種。誤釣后應立即報告縣農業農村局,無明顯損傷的放回原水體。
釣獲《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生物名錄》上的物種,不得放回開放水域,應及時報告縣農業農村局,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垂釣者應服從、配合縣直有關單位和垂釣水域所在鄉鎮(街道辦)的管理,及時收集處理垂釣廢棄物,避免污染環境。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從事垂釣行為的,由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江西省漁業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在執法過程中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本通告相關規定,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積極舉報違法行為,舉報電話:農業農村局0793-5795573 橫峰生態環境局0793-5785719或者110。
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5.8.11--2025.8.27 意見反饋渠道:橫峰縣農業農村局 0793-5795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