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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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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tài): |
已辦結 |
當前部門: |
橫峰縣 |
來信人名: |
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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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建時間: |
2024-05-30 14:34:55 |
受理時間: |
2024-06-04 11:55:01 |
辦結時間: |
2024-06-05 10:5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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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類型: |
縣長信箱 |
公開類型: |
是 |
內容類型: |
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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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聚眾賭博 |
投遞對象: |
橫峰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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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你好,請問聚眾賭博會有什么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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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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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 |
橫峰縣公安局 |
回復時間: |
2024-06-05 10:5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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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反映人: 您好! 關于您反映"聚眾賭博有什么處罰"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重點關注,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聚眾賭博的處罰根據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有所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如果開設賭場,處罰也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比如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者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等情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聚眾賭博行為尚未構成犯罪,但參與賭博賭資較大,也會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包括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總的來說,聚眾賭博的處罰取決于具體情節(jié)的嚴重性,可能面臨刑事或行政處罰。為了自身和家庭的幸福,請遠離賭博行為。 感謝您的反饋,祝您生活愉快! 承辦單位:橫峰縣公安局 經辦人:潘蘇紅 經辦人聯(lián)系電話:5782262 橫峰縣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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