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水利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縣重點水利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水利規定和辦法。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國家、省級、市級、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省、市、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和省、市、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編制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參與編制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全面實施河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監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負責落實用水總量控制制度,指導節水標準、用水定額制定并監督實施,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域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縣屬水利設施、縣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六)指導開展河長制工作。承擔縣河長制的組織實施,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縣總河長、副總河長及河長確定的事項,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開展河長制相關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縣重要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處理跨鄉鎮(中心)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河道采砂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訂全縣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監督行業標準和規程規范的實施。負責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其名義部署防治工作。
橫峰縣水利局內設辦公室、計財股、飲水辦、農水股、河長制工作股、水資源股、建管股、水旱災害防御股、水保股、水政監察大隊等股室,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半-5點半。(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橫峰縣興安大道。
聯系方式:0793-5783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