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供水公司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企業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國辦發〔2020〕50號)《2021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方案》、《上饒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分解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等條例辦法及方案,結合供水行業特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信息,是指城市供水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信息公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發布。
第三條企業信息公開應當遵循“依法公開、真實準確、規范及時、便民利民、有利監督”的原則,對公開的信息內容負責,做到信息真實可靠、公開規范及時、措施方便利民、服務高效誠懇。
第四條除涉及國家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事項外,凡是企業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用戶普遍關心和涉及用戶利益的有關事項,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均應當予以公開。
第二章信息公開內容
第五條企業對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應主動公開:
(一)涉及群眾用水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企業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用水辦事服務信息
(五)優化供水營商環境舉措;
(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六條應當依照以上規定,在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具體信息內容,制定信息目錄、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信息:
(一)企業概況
主要包括企業簡介、企業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辦公地址、營業場所、聯系方式、相關服務等。
(二)服務信息
1.供水銷售價格及有關收費依據;
2.供水辦事指南;
3.供水服務范圍,供水繳費、維修及相關服務辦理程序、時限、網點設置、服務標準、服務承諾和便民措施;
4.計劃類施工停水及恢復供水信息、抄表計劃信息;
5.原水、出廠水、末梢水水質信息;
6.供水設施安全使用常識和用水常識及安全提示;
7.咨詢、報修、監督投訴電話;
8.企業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三)與城市供水工作相關的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標準。
第七條企業信息公開以主動公開為主,原則上不采取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第三章信息內容審查及公開途徑
第八條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審查機制,保密工作分管領導、業務分管領導和信息制作部門責任人、發布部門責任人履行查程序和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分別對擬公開的企業信息進行內容審核和保密審查后,原則上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并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第九條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可以予以公開。
第十條企業信息公開內容通過政府網站、企業微信公眾號、客服中心電子顯示屏、便民資料等一種或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形式公開,便于公眾知曉。其中,發生較大區域范圍內的突發性和計劃性停水緊急情況時,應當將有關信息及時在企業微信公眾號、公司官網等平臺公開。
第四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橫峰縣城市管理局作為供水行業主管單位,具體指導、監督企業信息公開工作。
第十二條企業應積極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要求,接受行業主管單位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意見,規范信息公開行為。
第十三條縣政務服務中心供水服務窗口設置信息公開咨詢崗,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加強群眾和企業用戶溝通協調,限時回應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關切的問題,優化咨詢服務,滿足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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