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橫峰縣解放東路125號
第一條根據《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く橫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14號)和《中共橫峰縣委辦公室、橫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橫峰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橫辦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縣關于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節能減排、保障性安居住房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及相關的發展戰略,指導實施并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全縣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提出中心城區年度城建項目初步計劃,負責組織推進中心城區城建項目計劃任務執行。
(三)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實施,負責編制縣中心城區中長期住宅建設和城鎮居民居住水平的發展規劃與目標;負責對全縣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指導督促開展城市老樓危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危房改造王作,協調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工作。
(四)擬定全縣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傳統古村落保護、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五)指導、監督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危日房改造工作,組織實施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危日房改造工作;負責審核公有住房出售、產權及售價調整。
(六)負責全縣建筑業行業管理,規范建筑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以及裝配式建筑工作;擬定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檢測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指導各地查處打擊違法非法建設和施工行為;負責一般性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參與指導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建筑材料的管理;指導市政公用設施和室內外裝飾裝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筑裝飾裝修(含住宅室內裝修)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七)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負責市場準入、設計方案招標投標、設計合同備案、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擬訂建筑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并指導實施;管理全縣建設工程抗震防雷設防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
(八)制定全縣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進步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村料的鑒定、轉化和推廣應用;指導推進全縣綠色建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建筑節能的規范性文件、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參與指導新型綠色建筑材料的管理.
(九)負責制定行業教育和人才培養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全縣建筑行業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集中在縣行政審批中心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審批、非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辦理,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與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直接相關的公共服務等事項的受理和辦。
(十ー)負責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房屋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擬定房屋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政策、規章、制度,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監督執行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危險房屋鑒定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建筑施工安全專業委員會和城市運行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住宅物業管理,對全縣住宅物業管理企業實行監督管理;對全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使用進行監督;負責縣本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劃撥使用;參與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驗收;配合物價部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招投標活動;受理業主投訴,仲裁物業管理糾紛。
(十三)負責房屋租賃單位和個人管理:負責指導全縣白蟻防治管理;負責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白蟻防治及公共建筑、老樓危樓的白蟻滅治工作;指導和規范抗建路步行街活動。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轉變職能
1、將縣建設局職責和縣房地產管理局行政職能整合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縣建設局風景名勝管理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將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交易、檔案和信息職能劃入縣自然資源局。
2、將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及竣工備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計價工作監管、行政稽查執法監督,地下管網管廊綜合監管、建筑檔案審查預驗收,房屋征收補償監管征收等行政職能回歸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
(十六)職責分工。與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存量房網簽合同備案,提供政府機構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服務及收益職責;建設維護商品房銷售以及不動產登記的樓盤表備案職責,對用于不動產登記以及商品房銷(預)售的不動產測繪成果(包括地籍調查、房屋測繪成果等)審核入庫職責;辦理商品房預査封、査封以及解封業務職責。通過縣級數據交換平臺,不動產登記機構與住建部門實時共享測繪樓盤表、交易及登記數據,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監測分析及調查控等需求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房產中介資質備案中介網簽入網認證、托管銀行招標管理。
第四條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對外聯絡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責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相關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辦理;組織協調受理來信、來電來訪;指導全縣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檔案審查及預驗收;負責局離退休干部工作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法規性文件和規章制度;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指導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普法宣傳。
(二)綜合業務股。負責本部門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咨詢、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標準化編制工作并組織實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出本部門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建議,承擔本部門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措施的落實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
(三)監督管理股。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執法立案和監督,開展中心城區建筑、房地產行業的行政處罰;負責建筑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安全達標、爭創文明工地、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及標后管理;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資金發展規劃;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計劃申報和監管;負責行業綜合統計: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國有資產的管理擬訂全縣住房保障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負責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分配和登記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存量公有住房的出售及部分產權房過渡為全產權房的審核;負責監督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章并組織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提出房地產業行業發展建議,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抵押、房地產估價與經濟、房屋征收補償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全縣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規范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并組織執行,組織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全縣建筑市場監管;負責規范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監管,負責指導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負責指導全縣建筑施工和安裝企業、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制品企業、建設監理和建設工程檢測機構的資質監管,負責指導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造師的監管。指導和監督全縣范圍內的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城市建設改革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縣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建設計劃和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的年度計劃,起草考評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地下管廊綜合監管;牽頭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指導海綿城市建設,參與指導城市創建活動。擬訂全縣村鎮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鄉鎮村莊建設及城鎮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村)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組織村鎮建設試點、特色小鎮創建、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協調推進全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組織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技術規章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建設工程造價法規,管理各類建設工程定額,測算發布材料價格,仲裁造價糾紛;組織指導全縣城鄉建設抗震防雷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并組織實施;歸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技術專家庫;承擔指導房屋安全鑒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管理和拆改房屋結構的監管;組織開展施工工法管理。負責中心城區物業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物業繳費和物業服務企業誠信體系;參與住宅小區前期規劃設計,負責前期物業管理和新建項目物業交付的査驗;負責老舊小區改造和既有小區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的方案制定;起草實施物業管理和房屋維修資金及質量保修金的制度;負責中心城區重大物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承擔白蟻防治的監管工作。擬訂建筑節能制度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和經濟規劃,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推進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成果轉化,指導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指導組織職業技能開發、特殊工種培訓和鑒定;審核培訓機構的申報與備案,組織開展對培訓機構教學質量評估;歸ロ管理行業培訓工作。
第五條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7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第六條橫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姓名職務:黨組書記、局長黃洋
電話傳真:0793-5782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