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的主要指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醫療保障工作的穩步實施,鞏固醫療保障扶貧成果,提升醫療保障扶貧績效,逐步建立醫療保障扶貧長效機制,根據江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實施意見和中共上饒市委、上饒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中央巡視“回頭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的醫療保障問題整改要求,特制定我局2020年醫療保障幫扶計劃。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醫療保障政策體系,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范圍,全面落實國家規定的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待遇和醫療保障扶貧問題整改措施,合理控制貧困人口的住院報銷比例,規范貧困人口醫療保障管理,為貧困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
二、工作任務
(一)實現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全覆蓋
按照中央巡視反饋的整改要求及市局的統一布署,聯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貧困人口情況,找準參保薄弱環節,認真貫徹落實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實現貧困人口“隨時認定、隨時標識、隨時參保、隨時享受待遇”。
(二)規范貧困人口醫療保障管理
1、針對中央巡視“回頭看”指出的“兩不愁三保障”方面突出問題整改還不夠到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指出的目前我縣未脫貧人口33戶85人,都是貧中之貧、困中之困、堅中之堅的“硬骨頭”以及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指出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仍有短板弱項問題,對標對表,舉一反三,深入查找我縣醫療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找準“病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2、加強醫?;鸨O督,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對醫療服務行為實行全過程監管,嚴格控制貧困人口在治療過程中醫保目錄外藥品、診療項目、醫用耗材的過度使用。
(三)完善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
推進和完善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規范實施10類重大疾病免費救治、15種重大疾病及2020年新增5種(肝癌、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重大疾病專項救治等工作;規范和繼續執行《上饒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門診慢性病管理暫行辦法》,認真做好一、二類慢性病患者及“兩病”患者的待遇落實工作;繼續落實和鞏固大病保險向貧困人口傾斜的支付政策;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工作。
(四)提升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服務
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引導貧困人口形成合理預期;簡化貧困人口門診特殊慢性病審批程序;全面推行并規范即時結算制度,進一步提升貧困人口的就醫結算滿意度。
三、工作措施
1、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貧困人口參保繳費工作;加強與扶貧、民政等部門對接,強化工作督導,確保已核準有效身份信息的貧困人口全部參保;
2、會同衛健、扶貧、財政、民政、醫保等相關部門,規范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補充保險、醫療救助、康健工程“醫療保障線”之間的政策銜接,嚴格控制報銷政策層層加碼,切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住院(含門診特殊慢性?。┽t療費用報銷補償比例穩定90%適度要求。
3、持續推進打擊欺詐騙保專項工作,嚴肅查處和糾正健康扶貧領域定點醫療機構過度醫療、欺詐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控制貧困人口在治療過程中醫保目錄外藥品、診療項目、醫用耗材的過度使用,并將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支付掛鉤。
4、主動與衛健部門對接,積極推進村衛生室一體化建設,按照“成熟一家納入一家”的原則,將符合一體化建設要求的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門診統籌定點。
5、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結算試點工作,按照“總額控制、包干使用、年度決算、超支分擔、結余獎勵”的原則,在既不影響參保人員就醫、又不降低醫保待遇享受為前提,各鄉鎮衛生院保留適量的普通住院病床,提高門診統籌基金的使用率,杜絕鄉鎮衛生院門診住院化、掛床住院、過度醫療等違規現象。
6、貧困人口申請Ⅰ類門診特殊慢性病(即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癥、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地中海貧血含〔輸血〕待遇,由公立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審核確定;患Ⅱ類門診特殊慢性病的貧困人口,醫保部門結合實際,簡化申請材料,優化業務流程,縮短審核時間,保障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及時得到認定和治療。申請二類慢性病的由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醫務部門按醫學診療規范和診斷標準給予認定,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并及時匯總上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保障局。
7、做好醫保即時結算與健康扶貧“一站式”結算的工作銜接,做好貧困人口異地就醫登記備案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醫療保障扶貧問題的整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的局醫保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決策部署。按照醫療保障扶貧計劃,創造性開展工作,確保醫療保障扶貧問題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2、強化責任擔當。局黨組自覺履行結對幫扶、整改的主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分解任務,制定措施,明確責任,劃定時限,確保醫療保障扶貧工作和問題整改工作扎實推進。
3、強化工作協調。建立內部協調機制,在強調責任分工的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步調一致有序開展醫療保障扶貧和問題整改工作。
4、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全縣醫保扶貧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調度,定期組織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