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江西省抗旱條例》、《江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上饒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上饒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預案,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完善《橫峰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經濟社會穩定、可持續發展,因此修訂制定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進一步突出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結合防災救災新理念及多年防汛抗旱工作經驗,在省、市預案的基礎上不斷對《預案》進行完善。
三、工作目標
制定此《預案》工作目標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重要工程設施安全,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軍地協同、全民參與。
四、主要任務
《預案》的主要任務是為更好的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應急的要求,做好我縣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給我縣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響應資源處于良好的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防止因應急響應行動組織不得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搶險的應急救援;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響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
五、創新舉措
(一)為了適應機構改革的需要,縣防指組成進行調整,同時根據我縣實際,對縣防指部分主要職責進行修訂,突出發揮縣防指在全縣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牽頭作用。
(二)結合近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本次修訂完善了預警響應措施,更加突出以防為主,細化分級分部門應采取的防范措施,共同做好水旱災害防范工作。
(三)進一步強化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增加物資保障、落實調運措施等方面的內容。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這次《預案》修訂,加強了組織領導,完善了縣防指各單位職責,增加了有關部門配合和銜接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將繼續強化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增加物資保障、防范次生災害和社會風險管控等方面的內容,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各有關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責任。
七、政策咨詢
政策解讀單位:橫峰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解讀人: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蔣擁軍
解讀電話:0793-5793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