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
2019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是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負責政府后勤工作的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省、市在行政大樓召開重要會議的后勤安排服務工作;負責進駐行政大樓內各單位、部門辦公室的安排、調配工作;負責行政大樓的水電、消防、監控、電器、衛生間等設施的管理與維修工作;負責行政大樓的消防安全及治安保衛工作;負責行政大樓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及花草樹木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行政大樓水、點發生費用管理申請撥付和核銷工作;負責行政大樓內報刊、信件手法傳遞工作;負責童進駐行政大樓各單位有關事務的協調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其中公車平臺負責公車調配,維修與管理工作。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緊緊圍繞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做好縣領導后勤的服務保障與管理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14人,其中:參公事業編制14,實有人數11人,與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在職人數11人;退休人員13人。
第二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542.18萬元,較上年增長586.39%,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預算并入本單位。其中財政撥款收入為542.18萬元,較上年增長586.39%,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預算并入本單位。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542.18萬元,較上年增長586.39%,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及行政大樓維護費用并入單位預算。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42.18萬元,較上年增加642.81%,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及行政大樓維護費用并入單位預算。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3.37萬元,較上年增加91.73%,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費用并入單位預算;商品和服務支出354.4萬元,較上年增加10232.36%,主要原因為:公務用車平臺及行政大樓維護費用并入單位預算;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4.4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支出392.18萬元,社區事務管理機關服務支出15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33.3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5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4.4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42.18萬元,較上年增長586.39%,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及行政大樓維護費用并入單位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54.4萬元,較上年增加10232.36%,主要原因為:公務用車平臺及行政大樓維護費用并入單位預算。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部門預算中200萬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涉及資金0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二、2019年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縣機關事務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1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公務接待費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2萬元,比上年減少26.59%,公務用車平臺人員增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第三部分 橫峰縣機關事務服務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9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