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分場)委會:
2024年汛期將至,為保障興安街道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努力提高街道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反應能力,確保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結合興安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了高效、有序地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原則:1、以人為本、政府領導、分級啟動、科學施救。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范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理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地質災害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等,由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實施,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負責督促指導各社區、村組工作開展,以確保受災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工作做到緊密配合和銜接,共同完成應急任務。
(三)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預案。
(四)適用范圍:凡在本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員活動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街道黨工委書記陳柳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主任宋偉任副組長,聯系12個社區、村、分場的街道黨政班子成員為組員的興安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工作。
興安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自然資源所,由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班子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街道社會事務所、財政和經濟發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應急辦等各辦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主要職責:1.向各社區、村、分場傳達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社區、村、分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報告;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4.及時收集、評估災情,按程序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5.完成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同時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技術指導組、紀檢督查組、應急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1.決策指揮組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和街道全體黨政班子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發布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緊急動員令;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調用搶險隊伍;負責請示上級政府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決定地質災害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2.技術指導組。由街道應急辦、自然資源所、武裝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災情匯總;負責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3.紀檢督查組。由街道紀工委書記及紀工委委員組成。主要職責:嚴格執行黨委、政府、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人員及時到崗,全力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等工作;監督檢查地質災害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查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應急搶險組。由街道黨政辦、人武部、應急辦、社會事務所、農業農村辦、財政和經濟發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各村兩委及社區(分場)衛生院、學校、派出所等轄區內單位的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集;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信保障;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5.綜合統計組。由街道黨政辦、應急辦、民政所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掌握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動態,綜合匯總情況,編寫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簡報;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各社區、村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匯總。
6.宣傳報道組。由街道黨政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及時落實縣委、縣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命令、決定氣象信息、汛情公報等播報任務;及時報道縣、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村(社區、分場)等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活動情況和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7.后勤保障組。由街道黨政辦、社會事務所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黨工委、辦事處、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負責相關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三、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1.凡遇重大暴雨天氣,根據災情相應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由街道辦事處啟動。
四、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一)災情預警。在以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氣象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應急局等部門災情預測的基礎上,建立災情發生及時匯報機制,以最大程度降低災害對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或損失的程度。
(二)應急對策。根據災害預測預警,因地制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制定針對性應急方案。把保障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盡量減少災害對群眾財產的損害。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出應急對策建議和措施,
(三)災情報告。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將受災情況,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損失及趨勢,采取的措施,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應急局、縣自然資源局、民政局報告初步情況,并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具體災情,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縣應急局和有關部門。
五、救災準備
(一)救援人員組成。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街道民兵應急分隊和街道干部、社區、村、分場組干部組成。重大地質災害發生,向上級反映爭取救援力量。
(二)救援物資儲備。救助物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等。救災物資由應急辦作相應一定儲備。
六、應急反應行動
(一)轉移安置和組織。重大或較大地質災害的發生,對受災群眾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由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必須進行提前轉移安置。安置地點在征求自然資源部門專家意見后妥善實施。安置方式可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臨時帳篷等。由街道辦事處發出轉移安置通知或進行動員,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保障轉移安置后災民的生活,做好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情況進行登記。在安置點要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二)災情收集和報告。災情發生后,要及時組織有關辦所和人員核查統計匯總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準確上報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應急局、自然資源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七、善后處理工作
(一)經費和物資。已動用的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及時按原規模補足;實施預算的各項經費支出由審計部門及時組織審計,經審計核定的各項應急經費支出財政部門及時兌付,結算。
(二)生產生活。災情穩定后,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督促災區人民擬定生產、生活安排計劃,組織群眾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
(三)災情評估。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災情進行評估,指導災區做好災后救助工作。
本預案自2024年3月27日起實施。
興安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