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廻垅村童家村民童某來縣訪要求將兒子戶口遷回本村問題,我辦進行了調處,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信訪人基本情況
信訪人,男,興安街道廻垅村童家村民,現住廻垅童家。
二、信訪人主要訴求
反映兒子當年讀大學將戶口遷出,畢業后遷回掛靠在別人戶口上,現成家生育子女上戶口,想將其兒子戶口遷回本村,方便孫子上戶口,到公安辦理未果,請求政府幫助解決。
三、調處情況
信訪人兒子童某當年被高校入取,按當時戶籍政策,“農轉非”成為城鎮戶籍,在其畢業回橫后,戶口暫掛于他人戶上,此后成家立業、娶妻生子,現信訪人以方便其孫子上戶口為由,要求將兒子、兒媳、孫子的戶口一并轉到他的戶頭上。經核實,信訪人兒媳為安徽籍農業戶,孫子掛靠于其兒媳戶頭上,其子童某為我縣城區的城鎮戶。經協調,在經接收方同意,信訪人兒媳、孫子的戶口現已轉至信訪人戶頭上,至于信訪人兒子童某,根據我縣戶籍管理政策,結合其現處實情,不符合戶籍性質變更(“非轉農”)條件,不能轉到信訪人戶頭上。就有關的政策,縣戶政部門及我辦工作人員已向信訪人做了解釋與說明。
四、信訪人動態
信訪人情況較穩定。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