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文廣旅局關于全縣文旅行業行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全市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工作部署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文旅行業作風建設,提高橫峰縣文旅行業及從業人員服務意識、規矩意識和廉潔意識,加強行業監管,提高文旅服務質量,我局決定在全縣文化旅游行業開展行風建設專項整治。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服務為民,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原則,加強文旅行業監管,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效能,提高文旅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履職能力。通過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加強文旅行業作風和職業道德建設,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文旅服務,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總體目標
推動行風建設在全縣文旅行業常態化、長效化,規范日常監管,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行風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鞏固行風建設成果、全面提升監管效能的制度機制,切實強化文旅行業從業人員的優良行風意識和監管服務的爭優創先意識。加強隊伍建設,打造一支讓黨和政府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文旅隊伍,促進我縣文化旅游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加快推進上饒市建成全國旅游強市工作進程。
三、整治對象
堅持整治工作全覆蓋,對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行業組織、文旅市場主體及文旅從業人員開展行風建設專項整治。
四、整治內容
(一)行政審批方面。重點整治文旅行政審批部門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違規備案、審批、許可;未履程序擅自作出備案、審批、許可決定;不按規定審核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違規審批通過;不執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首問負責制;違規增設審批前置條件、人為設置障礙,辦事拖拉;讓群眾“來回跑、多次跑”;行政審批工作人員態度粗暴惡劣、、權錢交易等問題“門難看、臉難進”;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權錢交易等問題。
(二)行政執法方面。重點整治執法部門未按執法流程開展執法檢查,執法走過場、搞選擇性執法、人情執法;違規插手干預案件查辦,甚至通風報信、瞞案不報、壓案不報、提供保護;濫用案件自由裁量權,未按要求進行案件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行政執法人員態度強硬粗暴,搞“一刀切”、暴力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破壞營商環境問題。
(三)監管服務方面。重點整治文旅部門在品牌創建、評優評先、等級評定、項目申報及驗收等過程中未按行業標準進行核查、評定、公告,虛設標準、優親厚友;借品牌創建、評優評先、等級評定、項目申報及驗收、檢查、調研等名義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四)規范經營方面。重點整治文旅市場經營主體及文旅從業人員無證經營、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文旅經營活動;以欺騙、故意隱匿、偽造、變造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證、批準文件資格證書,或者偽造、變造許可證、批準文件、資格證書;從事帶有賭博、色情、迷信等性質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誤導、欺騙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侵害游客和群眾合法權益;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造成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問題。
(五)行業自律方面。重點整治文旅市場經營主體、文旅從業人員市場經營活動中惡意競爭,詆毀排擠競爭對手,惡意壓價串通漲價;不執行法定價格優惠政策,隨意加價、收取未明碼標價的費用;虛假宣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提供不合格商品;不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或惡意毀約等問題。
(六)其他方面。文旅部門、文旅市場經營主體和文旅從業人員存在非法集資、違規放貸收息,或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橫峰縣文廣旅局成立全縣文旅行業行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領導任副組長。負責對行風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切實扛牢扛監管主體責任,把要求傳達到位,壓力傳導到位、措施落實位。
(二)提高思想認識。文化和旅游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實事求是,主動發現問題。文化和旅游部門領導班子要落實管理責任,把行業行風建設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細,督促指導文旅企業如實報告問題、積極整改。
(三)擴大輿論宣傳。要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對行業行風建設專項整治進行宣傳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大力宣傳我縣在行風建設中涌現出來的優秀典型和先進事跡,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注重工作實效。要把行風建設專項整治同文旅高質量發展有機結合,并貫穿始終,注重通過文旅服務質效檢視行風建設成果,對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領域及違法行為較多、亂象屢禁不止等情況,相關責任部門要專門分析行風狀況以行風建設破解監管難題。
附:橫峰縣文旅行業行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橫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