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環評字〔2024〕14號
上饒市橫峰生態環境局關于上饒市精神衛生福利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上饒市民政局:
你單位報送的《上饒市精神衛生福利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告知承諾書》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位于橫峰縣蓮荷鄉蓮荷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E117°37′39.07161″,N28°23′7.56888″。占地面積18108.13m2,建筑面積15304.72m2,設床位300張,項目總投資8114.0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0萬元。根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進環評提質降費增效的通知》(贛環環評〔2022〕1號)的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的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國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并落實有關要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告知承諾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并按規定對環保設施進行自主驗收,驗收過程中,應當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不得弄虛作假。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三、如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環保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應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項目批準后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應報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四、我局委托上饒市橫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自主驗收及日常進行監管,對在告知承諾書中弄虛作假或不落實承諾內容的,將依法查處, 并向社會公開。
附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告知承諾書
上饒市橫峰生態環境局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