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向我省反饋了《江西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實施細則》《江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上饒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將整改方案細化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對照報告指出的問題,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切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進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健全、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加快填平補齊,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結合中央和省市縣整治工作要求,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到2027年,全縣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確保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縣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其中Ⅱ類水比例達到80%);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持續壓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覺把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文明建設統籌起來,把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務落到實處。全面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健全完善職責明晰、分工合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嚴格執行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強化剛性指標約束、考核結果運用,倒逼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到實處,更加堅決地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
(二)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實施碳達峰行動,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以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效率提升為著力點,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把降碳作為總抓手,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落實能耗控制管理要求,持續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調整。嚴格實行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構建多層次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加快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不斷壯大生態經濟,培育高質量發展綠色增長點。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延伸深度、拓展廣度,聚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總要求,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大力實施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提升行動。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行動,深化全流域治理。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行動,不斷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抓好突出問題整改;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管,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建設,鞏固提升生態環境安全屏障。
(四)強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督導幫扶。聚焦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等各類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開展督導檢查;創新督查、調度、幫扶等機制,采取定期調度、信息專報、工作提示、媒體曝光等辦法,加強對核查問題及整改工作的協調調度和跟蹤問效,推動全縣各類生態環境問題協同、全面整改。聚焦持續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推進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常態化、長效化,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及滿意度。
(五)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實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格環評把關。采取日常巡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鼓勵舉報等措施,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和重點污染源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無證排污、偷排偷放等行為。強化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及時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發揮社會監督和聯合懲戒效力。
(六)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設施短板。深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持續完善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運維監管,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加快推進入河入湖排污口環境整治,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壓實VOCs治理責任,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加強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運維管理,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利用。統籌布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轉運管理。推進橫峰經開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精細化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監控平臺運行,完善監管體系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對照報告指出的問題,嚴格落實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辦)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整改任務,建立健全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
二是強化督導檢查。堅持定期調度與日常抽查相結合,健全督察整改工作調度督辦機制,持續加大對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對效果不理想、群眾不滿意的堅決“回爐”,對整改推進不力、進度明顯滯后、問題仍然突出的,依法依規依紀追責問責。
三是強化銷號管理。按照“屬地管理、領域監管、實事求是、序時管理”的原則和“初審、申請、核實、公開、核準、問效”的程序,嚴格銷號標準,對賬銷號落實。
四是強化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區域、本領域、本行業存在的其他類似問題,系統梳理分析,找準問題根源,瞄準關鍵環節,對癥施策、科學施策、系統施策,做到點面結合、標本兼治。
五是強化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主流媒體,多渠道、多媒體跟蹤報道整改落實情況,注重總結宣傳整改正面典型,發揮示范引領效應;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和部門加大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形成整改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