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橫峰縣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橫峰縣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橫峰縣環保局是縣委、縣府府領導下的行政事業部門,是我縣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重要社會支柱。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并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 46人,其中行政編制6人,事業編制 40人;年末實有人數35人,其中在職人數28人,包括行政人員4,事業人員24人,臨時聘用人員5人;退休人員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 646.25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計646.25萬元,較2017年增加87 萬元,增長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員導致人員開支與工作經費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646.25 萬元,占 10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646.2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646.25萬元,較2017年增加87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員導致人員開支與工作經費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500.25萬元,占77%;項目支出146萬元,占2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77.71萬元,決算數為646.25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00.25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57.07萬元,較2017年增加20萬元,增長8%,主要原因是調整了工資標準。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00.86萬元,較2017年減少20萬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降低了接待標準。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萬元,較2017年增加0.5 萬元,增長1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員。
(四)資本性支出37.32萬元,較2017年增加2萬元,增長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修建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萬元,決算數為25.73萬元,完成預算的68 %,決算數較2017年減少10萬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兩年均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萬元,決算數18.23萬元,完成預算的91 %,決算數較2017年減少2萬元,增長下降10%。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了接待標準。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8萬元,決算數為7.5萬元,完成預算的42%,決算數較2017年減少5萬元,下降66 %。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公務用車。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46.25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68.54萬元,增長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2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均為50萬元以下執法執勤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 個,二級項目 0 個,共涉及資金 0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 0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8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7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