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水利局關于印發2024年水利安全生產
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水資源保護中心,縣農業農村局,岑山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部,各水電站,局機關各股室:
2024 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75 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全縣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國務院安委會、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統籌發展和安全,扎實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一步壓緊壓實水利安全生產責任,推動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落地見效,嚴查密防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
發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水利高質量發展
一、堅持思想引領,提高安全生產站位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安全監管”重要部署,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納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持續深入組織學習《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強化紅線意識,堅守底線思維,堅決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責任。推動轄區內涉水部門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理論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內容,納入宣傳工作重點,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教育活動。局屬各單位要組織專題學習,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1. 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水利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部署開展重點工作,及時學習傳達上級有關精神并做好貫徹落實。(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2. 嚴格落實“三個必須”安全監管責任(管行業、管生產經營、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生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建立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單位健全完善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督促指導各單位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責任。(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3. 簽訂2024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組織簽訂本級2024年安全生產責任狀。(監督股負責)
4. 強化水利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加大水利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力度,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嚴厲打擊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清四亂”,清理整治妨礙河道行洪的突出問題,保障河道行洪通暢、河湖安全及水利工程運行安全(建管股、河長制工作辦公室負責)。加大安全生產警示問責力度,加大安全生產約談、警示教育、事故通報的力度,加大安全風險隱患和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強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事故多發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不力單位的督導和問責,督促責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實。(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三、加強風險管控,守住安全生產底線
1. 持續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將水利風險管控“六項機制”(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機制)工作情況作為安全生產巡查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指導,持續推動“六項機制”落地見效。(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2. 持續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全面開展水庫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點環節部位汛前檢查。針對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防洪工程設施水毀修復、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庫、水閘、堤防險工險段、農村供水工程、中型灌區、小水電站等重點領域、重點工程,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安全風險大、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和工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局屬直管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定期對消防、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領域和重點部位開展巡查,結合歲末年初、春節、“五一”、汛期、國慶節等關鍵節點,落實防范措施,明確和落實各級各崗位的管控責任。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巡查。(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3. 督促指導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履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建立健全危險源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和風險等級為重大的一般危險源的管控,按照職責范圍和要求進行備案;要明確應急措施,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實現“一源一案”;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監測和預警。(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四、突出隱患排查,抓好安全生產預防
1. 督促指導各單位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責任。加強對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尤其是高邊坡、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復雜地質條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庫、炸藥庫等)辨識管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水利工程領域繼續開展安全生產事中事后監管。各單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建檔整改,按照時限要求消除隱患,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強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強對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的指導。(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2. 加強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監管。嚴格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小型水庫“五個責任人”和水雨情測報、水庫調度運用方案、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三個重點環節”,開展責任人培訓。推進水庫、水閘安全鑒定工作,做好水庫、水閘和堤防管理信息化報送,開展水庫、水閘和堤防工程險工險段的安全運行專項檢查。開展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和安全度汛工作暗訪檢查,逐步完善小水電安全監管信息臺賬。(相關業務股室牽頭負責)
3. 強化水利項目勘測設計、水利科研與檢驗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水上作業、外業測量、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管理等安全監管。嚴格項目審批安全關,確保安全設施、措施及費用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加強對水利科研與檢測安全生產的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大型實驗設備的安全管理。(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4、 加強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督促局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加強生產安全、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健全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保障安全經費投入,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危險源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職工及外派人員、靈活用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辦公及文體活動場所、集體宿舍、職工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等高風險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和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等突出風險,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五、創新監管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管理
持續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工作。加強水利安全生產監管系統應用管理,督促各單位于每月月底前按要求上報事故信息、隱患排查整改、危險源辨識管控以及應急管理等內容,定期匯總分析安全生產信息,線上調度與線下核查相結合,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強化安全風險分析和預警。(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六、夯實管理基礎,提升安全生產能力
1.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指導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2.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積極參加省廳、市局組織的水利安全生產現場教學暨安全風險“六項機制”宣貫培訓班,指導各單位開展安全風險“六項機制”宣貫。強化對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及事故通報。(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3.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等活動,利用微信公眾號和宣傳欄等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七、提升處置能力,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1. 推進社會化市場化風險防控。加強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水利行業施工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運用經濟和市場手段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促進事故預防。將安全生產監管情況與水利建設市場信用監管聯動,加大聯合懲戒力度,運用制度化手段提高監管效能。(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2. 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督促各單位完善應急預案并加強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全市水利行業應急處置能力。(監督股牽頭,局機關各股室、水資源保護中心分工負責)
橫峰縣水利局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