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
通 知
為貫徹落實橫峰縣依法治縣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優化經濟發展法治環境,根據《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橫峰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情況;
(二)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三)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情況;
(四)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實施情況;
(五)其他需要監督的事項。
二、檢查對象和時間
(一)檢查對象:縣直各行政執法單位。加大對食品藥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公共交通、衛生健康、勞動保障等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力度,組織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督查,檢查前電話聯系具體受檢單位。
(二)檢查時間:12月上中旬
三、檢查方式
主要采取聽、查、評的方式進行,聽取受檢單位執法情況匯報,查看2021年以來的執法案卷、“三項制度”落實情況、行政執法工作在“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運行記錄等,點評受檢單位行政執法情況。
四、相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落實。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確保行政執法工作落到實處,要按照行政執法檢查的工作安排,全面準備行政執法檢查有關資料,真實反映本單位執法情況,形成本單位本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書面總結。
(二)強化結果應用。檢查結束后,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單位要立行立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執法素質低下、不能適應崗位需要的執法人員,縣司法局將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行政執法證件。
(三)嚴守工作紀律。檢查組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于職守、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嚴格按照檢查的內容及要求,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檢查工作。
中共橫峰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