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極端天氣事件頻發,由此引發的氣象災害和次生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上饒市位于浙贛皖閩四省交界處,地貌以丘陵為主,北東南三面環山,西面為鄱陽湖,極易發生暴雨、雷電、大風、高溫、冰凍、大霧等災害性天氣,群眾生活和企業生產受到不利影響。一直以來,我市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根據《江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建立了重點單位制度,通過加強對重點單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服務、指導和監督,取得了一定的氣象災害防御效果。根據《江西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60號)有關規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錄應當每兩年更新一次。經過兩年的發展和變化,2023年公布的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單中部分單位因停工停業、經營性質改變等原因不再符合重點單位標準,需移出重點單位名單;有一些新的單位規模和性質滿足了重點單位的標準,應納入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單,因此,需對我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情況進行重新認定公布。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西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三、目標任務
確定并公布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嚴格落實氣象災害防御主體責任,加快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接收終端建設、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學習與培訓等各項工作,提升重點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和能力,減少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
確定并公布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進一步加強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監管和指導,督促重點單位履行氣象災害防御法定職責,提升氣象災害防御能力,以點帶面提升我市氣象災害治理水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重點單位的定義和確定因素
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是指易遭受暴雨(雪)、寒潮、大風、臺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連陰雨、大霧和霾等氣象災害影響,并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者發生較嚴重安全事故的單位。主要包含以下類型:
(一)學校(含幼兒園)、醫療衛生單位、火車站、客運車站、地鐵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圖書館、體育場館、商場、旅游景區、主題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運行、管理單位;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運輸或者銷售單位;
(三)重大基礎設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
(四)鐵路、道路、航道、航空等運行、管理單位;
(五)電力、燃氣、供水、通信、廣電、大型農場、大型林場等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
(六)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單位或者文物收藏單位;
(七)大型生產、大型制造業單位或者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
(八)其他受氣象災害影響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者發生較嚴重安全事故的單位。
市氣象局組織召開了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工作推進會,建立了上饒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評審專家庫,會同應急管理、教育、文旅、衛健等相關部門全面梳理了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名單,組織專家對重點單位名單進行評審,最終確定了39家上饒市本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經市政府審定后公布。
解讀單位:上饒市氣象局
來源:上饒市人民政府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