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橫峰縣司法局屬橫峰縣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職責是組織全縣普法宣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開展刑釋解教、社區矯正、法制建設等工作及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編委核定,司法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局本級和2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所屬事業單位 10個,全部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 其中:行政編制24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40人,工勤編制3人;年初實有人數64人,其中:在職人數53人,退休人員11人。包括行政人員21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32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4人,退休人員11人。
第二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司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601.64萬元,較上年增長29.84%,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司法所工資納入預算。其中全部為財政撥款。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司法局支出預算總額為601.64萬元,較上年增長29.84%,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司法所工資納入預算。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01.64萬元,較上年增加57.88%,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司法所工資納入預算。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34.68萬元,較上年增加62.05%,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工資福利增加,司法所工資納入預算;商品和服務支出137.46萬元,較上年增加25.95%,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業務增加;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司法行政運行支出540.47萬元,普法宣傳支出5萬元,法律援助支出2萬,其他司法支出54.17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34.6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7.4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司法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601.64萬元,較上年增長29.84%,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司法所工資納入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137.46 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 31.05 萬元,增長 25.95 %。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業務增加。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輛,執法執勤用車 3 輛。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單位2019年未設置績效目標。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縣司法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5.5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相關工作安排。
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上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減不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55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維持是常工作運轉。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預算采購。
第三部分 橫峰縣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19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