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聘任仲裁員名單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橫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研究決定:聘任徐升燁同志為橫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專職仲裁員、李克水同志為橫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上述人員已參加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仲裁員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仲裁員證,現予以聘任為仲裁員,聘任時間自2024年12月1日起,聘期五年,或聘期至2029年11月30日。
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