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中共橫峰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橫峰縣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橫辦字〔2021〕9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和規范性文件;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全縣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規劃和基本標準,建立健全相關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
(七)推進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執行職業資格制度,落實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執行職業資格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指導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受縣政府委托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承擔相關評比達標工作,并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相關表彰獎勵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部門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結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監督生產經營者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1.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2.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
5.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6.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優化重組
1.組建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副科級。全面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強化就業創業資源共享和政策協同,提升就業指導和技能培訓等方面服務能力,整合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創業貸款擔保中心、職教辦、人才流動中心、創業指導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等單位及相關職能。
2.組建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副科級。推進企業機關和長向居民保險工作相融合,整合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等單位及相關職能。
3.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股級。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整合經濟開發區勞動保障事務所、岑陽勞動保障事務所等單位及相關職能。
(十八)專項改革
1.撤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行政職能回歸機關劃。
2.勞動監察局由副科級調整為股級。
3.撤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職能按照有關要求劃出整合。
第四條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信訪辦、財務股、行政服務股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承擔縣人大、縣政協議案、提案辦復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作風建設和調研工作;負責節能減排、文明單位、深化改革工作;負責大樓維護等后勤保障工作;協助機關黨支部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職稱評聘等工作;承辦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干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協助局黨總支做好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綜合統計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群眾提出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工作業務基礎建設,對信訪形勢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相應對策建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規章的起草工作;承擔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綜治工作;承辦、協調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縣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優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咨詢與解答;牽頭協調落實“放管服”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服務股的服務規范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負責人社公共服務的綜合協調和實施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與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并監督指導實施;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各單位財務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增收節支工作;負責二級單位財務管理的業務指導。
(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稱股、職業能力建設股)
承擔全縣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辦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博士后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拔尖人才的申報、選拔工作;配合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全局有關人才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相關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擬訂我縣特殊需要人員、人才異地引進的調配辦法并組織實施;落實國家關于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定居的政策并負責實施。
負責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和激勵辦法并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職業分類制度、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政策;綜合管理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縣屬技工學校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并監督實施,指導相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參與擬定全縣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依法管理全縣人力資源市場;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培訓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事股(事業單位管理股、工資福利股)
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負責縣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核準和備案管理,并監督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負責縣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三支一扶”人員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辦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制度改革的司乘人員安置工作。
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工資增長規劃和調控措施;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縣直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其他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具體工作;審批企業退休人員工資待遇。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縣表彰獎勵(不含黨內和軍隊表彰,下同)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以縣政府名義單獨或聯合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的審核及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薦評選省政府工作部門系統表彰獎勵人選;負責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統籌協調、審核備案、監督檢查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我縣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待遇規定和幫扶辦法,組織落實享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待遇人員休假療養。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有關工作。開展績效管理方面的業務培訓。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社會保障股、基金監督股)
擬訂全縣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流動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綜合指導畢業生就業工作;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辦法;負責C類外國人員入橫就業許可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牽頭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依法管理全縣人力資源市場;貫徹落實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培訓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
貫徹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組織實施;擬定全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企業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縣本級企業職工退休及全縣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核確認;負責縣本級企業年金備案審核工作。
擬訂全縣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執行勞動者失業保險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擬訂完善我縣工傷保險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業務,貫徹落實工傷人員各項待遇政策;負責工傷醫療定點醫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傷事故調查及工傷認定;負責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負責補充工傷保險工作;承擔全縣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基金資金管理進行內部審計;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收、支付、管理、運營和就業資金、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并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勞動監察局
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管理制度;綜合協調就業、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綜合規劃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農民工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綜合管理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擬定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政策,指導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鄉鎮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橫峰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案件及縣域范圍內縣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省駐橫單位、在縣屬相關單位注冊登記的其他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全縣范圍內駐軍部隊與其聘用的文職、工勤人員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仲裁工作。
第五條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10名。機關后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第六條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下屬事業單位2個:
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30個。負責社會養老保險費用收繳、離退休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辦理城鄉居民養老金領取、保險關系續保、退保、轉保、繼承保險金等手續。
二、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24個。主要負責貫徹執行統籌城鄉就業發展、創業促進就業、就業援助等政策,積極開展就業服務,創業貸款,實施職業技能(創業)培訓、職業介紹、就業指導、創業指導、失業保險征繳。負責制定全縣職工教育規劃及實施措施;指導、檢查、督促、協調、評比上報全縣職工教育工作和研究解決全縣職工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職工教育集中培訓(包括外培和內培)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調查企業培訓需求,對全年培訓進行統計上報。
第七條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附:
橫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一)辦公室
負責人:饒婉儀 聯系電話:0793-5782691
(二)社會保障股
負責人:曹曙華聯系電話:0793-5782939
(三)工資福利股
負責人:付建國聯系電話:0793-5793213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
負責人:吳文靜聯系電話:0793-5665337
(五)人事股(事業單位管理股)
負責人:夏秀云聯系電話:0793-5793364
(六)職稱股
負責人:蔣和文聯系電話:0793-5660316
(七)基金規劃監督股
負責人:羅元聯系電話:0793-5785122
(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負責人:鄧燕君聯系電話:0793-5782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