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屬各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縣民政局擬對以下65家未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社會組織予以行政處罰。
一、對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的,或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32家社會組織,依法給予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名單見附件1)
二、對未參與2024年度年檢的33家社會組織,依法警告,限期改正,并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名單見附件2)
上述社會組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以郵寄方式告知仍無法取得聯系,現予公告送達。如你社會組織對上述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處罰內容等持有異議,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縣民政局提出書面陳述(答辯)意見、申請聽證,或者到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進行陳述(申辯);逾期未陳述申辯,申請聽證的,視為你社會組織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葉小軍 電話:13767333360
地址:橫峰縣民政局二樓社會組織管理股
附件:
1、予以撤銷登記的縣級社會組織名單
2、未參加2024年度檢查的縣級社會組織名單
橫峰縣民政局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