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中天護農狩獵隊:
為規范護農狩獵活動和貫徹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根據《上饒市林業局關于下達2023年度獵捕量限額的通知》(饒林函〔2023〕44號)要求,同意你隊辦理獵捕30頭野豬的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獵捕工具為你隊自養的獵狗。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請嚴格按照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期限、范圍、獵具和方法進行獵捕,所獵捕的野豬按照《護農狩獵隊關于對捕獲物(野豬)處置意見》合理合法處置,禁止食用或進入交易市場。
2.如在獵捕野豬過程中誤傷其他野生動物,應及時向縣林業局報告,并協助進行及時救護和妥善處理。對不服從狩獵組織管理,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可取消其狩獵資格,收回《狩獵證》。
3.你隊獵捕活動前要向林業、公安主管部門報備;獵捕活動結束后,要及時建立狩獵臺賬和獵捕物處置記錄表,并報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