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江西省廳“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的批復》(贛府字〔2021〕1號)文件精神,我縣下達了《關于下達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額的通知》(橫林字〔2025〕2號)文件,現將該文件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確立的核心制度,旨在通過總量控制實現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保障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同發展。
二、主要內容
1.采伐方式。按森林類別分:分為商品林采伐和公益林采伐。其中,商品林采伐又分為:主伐、撫育采伐、低產林改造、其他采伐;公益林采伐分為:更新采伐、撫育采伐、低效林改造、其他采伐。按起源分:天然林采伐、人工林采伐。
2.分類管理:禁止采伐天然林。松類一律不準采伐,因項目建設工程需采伐松木的,一律由縣林業有害生物檢疫股統一安排至上饒市某一指定場所消毒處理。
3.總量控制:森林采伐限額是年度林地林木采伐蓄積總量控制指標,實行分項限額管理,禁止突破總量或跨類別串換使用。
4.強化監督管理:各鄉、鎮林長辦要按照采伐作業設計書做好伐區監督工作,將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樹種、數量、時間、四至等告知經營者,經營者必須確保在伐區采伐結束后的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否則不予審批采伐。
三、注意事項
1.采伐林木必須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的部門,不得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許可證。
2.林農個人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30立方米,實行告知承諾制,無需提供作業設計。蓄積>30立方米或涉及公益林、天然林的,需編制采伐作業設計并經審核批準。
3.采伐作業設計由具備資質的機構編制,明確采伐地點、樹種、面積、蓄積等要素,設計單位需現地調查,確保數據真實,禁止“批甲砍乙”或方量不符。
解讀單位:橫峰縣林業發展中心
解讀人:高勇
聯系電話:5782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