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化積怨,睦鄰友好和諧音
——葛源鎮積極調處鄰里糾紛案件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徐海某與徐新某系同村同組村民,兩家宅基地相鄰,本該和睦相處的兩家人,卻因為建房毗鄰宅基地一事產生積怨,多次發生口角,關系變得緊張起來。在一次爭吵中,兩家矛盾激化,雙方出手,徐海某受傷。
葛源鎮司法所考慮到涉鄰里關系的案件如處理不當,不僅不能案結事了,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鄰里和諧。為此,司法所在詢問詳情、了解事實經過后,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并邀請包干領導、派出所相關同志,進行協商調處。8月18日下午,經司法所多次耐心的釋法明理后,在村委會干部的協助下及鄰里的幫助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民事調解協議》:徐海某和徐新某互相退讓,徐海某不再追究對方支付醫療費,徐新某不再追究其建房影響毗鄰地一事,兩家厘清宅基地邊界,此后不再因此事發生事端,做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最終,兩家的矛盾得以化解。
此次鄰里糾紛案件的成功調解是葛源司法所干部積極發揮自身專業優勢,解決農戶糾紛,提供法治保障,全力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作好群眾工作的一個縮影,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真心為民、用心服務促進轄區和諧穩定。(葛源鎮司法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