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源鎮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
各村委(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2021〕7 號)、《中共江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黨農字〔2021〕3 號)、市鄉村振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通知》(饒鄉振字[2021]4號)精神,為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就我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對表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新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對接共享,強化監測預警響應,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真正實現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目標, 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二、監測管理
(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1.完善信息管理。充分利用國家和省大數據系統平臺的分析預警功能、數據信息共享功能,做好防止返貧監測信息和幫扶信息管理工作。
2.實現快速預警。建立農戶書面或手機申請、村干部及駐村工作隊定期走訪入戶排查、行業部門數據預警、鄉鎮審核上報、縣級及時比對認定的快速響應機制。
3.實施全程管理。全過程按照識別程序,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落實監管要求,對監測對象實行全過程管理。
4.開展分類幫扶。按照監測對象不同困難和幫扶需求,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鄉村基層組織作用,制定并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5.實行定期調度。開展定期調度,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相關部門監測和幫扶工作進展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調度推進工作。
6.加強部門協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實行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統一調度管理數據、行業部門定期預警反饋的聯動工作機制,以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大數據管理平臺為支撐,暢通鎮相關辦公室及部門數據共享比對交換渠道。
7.落實幫扶責任。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行業部門主動履職”的責任要求,壓實工作責任,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將監測和幫扶工作落到實處。
8.完善考核評估。將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情況作為各村委和鎮相關部門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考核評估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督。
(二)進一步明確監測對象及范圍
1.監測對象。以戶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情況的家庭。
2.監測范圍和內容。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2020 年為 6000 元)作為2021年監測范圍。以后每年度按照省統一調整的標準執行。監測內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支出,特別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情況支出,“兩不愁三保障”以及飲水安全狀況等。
3.防止規模性返貧。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加強部門應急聯動,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三、幫扶施策
納入監測的對象,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原則,根據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幫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復合型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一)產業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監測對象,提供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支持,發揮科技特派員、科技推廣員、科技志愿者、產業發展指導員作用,加強生產技術培訓,建立穩定的幫扶指導機制,支持幫扶產業發展。支持鼓勵各類經營主體發揮幫帶作用,吸納監測對象統籌參與,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產業幫扶長效性、可持續性。
(二)就業幫扶。對具備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服務和就業信息監測,及時發現和解決就業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因地制宜扶持和發展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引導就近就地就業。落實有關補助,鼓勵支持外出務工就業。統籌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發揮兜底保障作用。廣泛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優先吸納監測對象就業。
(三)綜合保障。根據監測對象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在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特困供養、低保、養老、殘疾認定、臨時救助、農業保險和防貧保險等方面,實施分類幫扶,做到應保盡保,保持監測對象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四)社會共助。鼓勵和引導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建立防貧專項救助基金等開展幫扶。加強“社會扶貧網”“百企興百村”“百社解千難”等平臺載體的推廣運用,廣泛動員引導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和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參與幫扶。開展對監測對象安排單位或個人“一對一”結對幫扶。動員幫扶力量積極助力實施消費幫扶。
(五)志智雙扶。深入開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強培育、自力激勵、自尊治理“四項行動”,持續開展“三講一評”頌黨恩活動和“文明新風進萬家”活動,強化監測對象的主體意識,激發內生動力。防止政策養懶漢和泛福利化傾向。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接受中高職業教育,落實“雨露計劃”等資助政策。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由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牽頭抓總,充分發揮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的統領作用。各村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各村委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包村領導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切實推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責任。鎮鄉村振興工作站要履行工作專責,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要落實行業牽頭責任,加強監管調度,加強數據信息共享,確保數據及時準確,幫扶政策落實落地。各村要細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的具體實施方案,各相關站室要制定各項幫扶措施的工作方案,統籌抓好落實。鄉村兩級和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聯絡員)要扎實細致做好走訪排查,積極探索“村(工作隊)干部+小組長”的網格化工作機制,摸清實情、采集信息、組織幫扶、管理臺賬等工作。
(三)落實保障措施。鎮財政所要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將監測和幫扶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落實對監測對象產業獎補、貸款貼息、就業補貼、社會救助等方面政策支持,確保監測對象生產生活困難得到及時有效幫助。
(四)嚴實工作作風。各村、相關站室要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創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法和措施。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統籌信息資源,優化指標體系,減少填表報數,減輕基層負擔。及時總結、提煉、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
(五)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中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