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1年07月09日】 【來源:江西省工信廳網站原創】 【作者:佚名】
近日,我廳修訂了《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試行)》,形成了《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修訂了哪些內容
(一)章節有變化。《認定辦法》(送審稿)由原來的六個章節減少為五個章節,原“第四章 支持推廣”、“第五章 認定管理”合并為“第四章 認定管理”。
(二)依據文件有變化。原依據文件中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企業創新管理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變更為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三)涉信用約束條款有變化。刪除了企業申報基本條件中涉信用約束條件;調整了認定管理中涉信用條款內容。
(四)細節調整優化。優化企業申報基本條件、認定程序、申報材料等內容。
(五)附件進行了補充完善。為方便企業申報,《認定辦法》(送審稿)附件1《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申請及推薦意見表》在原表基礎上進行了微調完善,新增了附件2《企業管理創新實施案例報告編制提綱》。
二、修訂《辦法》經過哪些程序?
(一)修訂起草。我廳結合實際操作中發現的有待優化之處及企業與專家的意見建議,對部分條款進行了優化。
(二)征求意見。一是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工信局和贛江新區經發局共反饋6條意見,大多涉及資金支持,兩條涉及必備管理事項,無法采納。二是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業共反饋1條意見,反饋意見表述因有違公平原則,無法采納。三是廳門戶網站上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
(三)合法性審核。廳法規處初次合法性審核后,提出了初步審核意見。初步審核意見全部采納,修改完善后,再次報廳法規處審核。經廳法規處再次審核,符合合法性審核及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出具了《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核意見書》(詳見附件3)。
(四)會議審議。7月6日,經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要求盡快按程序印發。
三、修訂后《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認定辦法》(送審稿)共五章十二條。
(一)第一章總則(共3條)
主要闡述制定辦法的目的,明確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的定義、組織認定和服務管理工作機構。
(二)第二章申報條件及認定標準(共2條)
分為申報條件和認定標準兩部分。申報條件主要考察企業的法人資格、經營情況、管理情況等。認定標準主要從先進性、創新性、實效性、示范性等方面對企業管理創新能力進行評價。
(三)第三章認定程序(共3條)
明確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制度、申報認定流程、申報所需材料。
(四)第四章認定管理(共3條)
明確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經驗推廣和動態管理措施。
(五)第五章附則(共1條)
明確《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解釋權歸屬及生效實施日期 。
四、修訂后江西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的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一)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初審推薦。各地工信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確認推薦的企業匯總報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評價審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推薦企業進行資格審核和綜合評價,提出入圍企業建議名單,報廳長辦公會審定。
(四)公示認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入圍企業名單在門戶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發文認定為示范企業,并頒發牌匾及證書。
五、修訂后企業申報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報告
1、示范企業申請及推薦意見表;
2、企業管理創新實施案例報告,主要內容為企業發展概況、企業管理創新核心內容及主要創新點、企業管理創新成效及下一步企業管理創新打算;
(二)其他相關材料。主要包括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
機構審計的近兩年會計報表;實施管理創新的工作總結,實施管理創新期間出臺的制度文件,企業管理創新項目實施前后現場對比照片等其他能反映企業管理創新過程及成效的說明性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