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全文如下:
《通告》內容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問
三部門聯合出臺《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近年來,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持續組織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廣泛宣傳發動、深入清查收繳,破獲了一大批涉槍涉爆案件,收繳了一大批非法槍爆物品,形成了嚴管嚴控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但是,還有不少數量的非法槍爆物品流散在社會面上,還有一些涉槍涉爆線索案件未被發現偵破。因此,這次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對主動上繳、投案自首、檢舉揭發的人員給予寬大處理,對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主要目的就是通過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法律政策,給涉槍涉爆違法犯罪人員提供一個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和渠道,進一步敦促涉案人員摒棄僥幸心理、徹底放下心理負擔,在規定時限內盡快主動交出非法持有私藏的槍爆物品,主動向公安機關坦白交代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爭取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或者不予處罰。同時,呼吁廣大群眾踴躍舉報、抵制遠離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因此在《通告》明確,對舉報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給予獎勵,對抵制遠離槍爆等物品進行了提醒。
問
三部門《通告》明確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法律政策,如何理解運用好這一法律政策,確保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發布《通告》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鼓勵涉槍涉爆的違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因此《通告》明確了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刑事政策。對于在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上交槍支、彈藥、爆炸物等違法物品避免嚴重后果發生的,在處理時將依法大幅度從寬,予以從輕、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予以免除處罰。但是,對于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一旦發現,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鼓勵全員參與此次的打擊整治槍爆物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因此明確了對于具有檢舉、揭發涉槍涉爆等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將大幅度兌現政策。對于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等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當前對槍爆犯罪的刑事處罰主要有哪些類型,是怎樣規定的?哪些類型的刑事犯罪處罰是我們必須要嚴肅來懲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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