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大專項行動”開展以來
橫峰縣公安局全力以赴、主動作為
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用實實在在的行動
解決群眾的揪心事、煩心事、鬧心事
為群眾的平安幸福生活添彩加碼
菜地遮陽棚糾紛
2月24日,姚家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家菜地里的遮陽棚被損壞,與同村人發生爭執,請求民警幫助。為深入貫徹“三大專項”行動,防止事件進一步惡化,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了解,同村村民認為報警人偷了他的東西,但該物品系村委會贈予給該村民的,報警人誤以為是自己的東西被偷走所以引起的糾紛。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聯合村干部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村委會進行調解。經民警和村干部的勸解后,雙方也認識到自身的錯誤達成了和解,皆對民警的工作表示十分滿意。
建房糾紛
2月26日,青板派出所民警接報警稱:在青板鄉排樓村有一起糾紛。民警立即出警至現場。經詢問:系楊某兵與楊某久之間因建房發生糾紛。民警當即在現場調查了解情況后,隨將二人帶至派出所進行調解,民警耐心安撫、開導雙方情緒,分別向雙方當事人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及政策,積極勸導矛盾雙方用合理合法的途徑正確表達自己的訴求。經過民警的工作,雙方矛盾全部化解,并簽訂調解協議。在簽訂協議之后,矛盾雙方緊緊握手,并真誠地感謝民警耐性細致的工作,使得二人之間矛盾得以解開。
合同糾紛
2月26日,新篁派出所民警接報警稱:在新篁辦事處對面有糾紛,民警立即出警至現場。經詢問:因李某和唐某在篁村村從事為村民拉煤氣的工作,幾天前李某找到唐某簽訂一份轉讓合同,內容為李某給唐某2萬5千元錢,讓唐某不再拉煤氣,在簽訂合同后,雙方因合同履行引發糾紛。隨后將二人及現場情緒激動的李某妻子帶至所內進行調解,經過幾個小時的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并重新簽訂轉讓合同,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及時化解了轄區糾紛隱患。
鄰里糾紛
近日,葛源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走訪時,獲悉居民鄧某和鄰居周某存在鄰里糾紛,經初步了解后得知系鄧某家化糞池堵塞,在未和鄰居周某協商并征得同意的情況下,便在周某地基邊上進行開挖并埋化糞池管道,雙方因此事發生激烈爭吵,險些發生肢體沖突。民警在獲悉此糾紛后及時同村干部對接,2月27日上午會同葛源村干部對周某和鄧某糾紛一事進行調解。在所、村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矛盾成功得到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