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峰縣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
24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認真執行省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市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6條政策措施》,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著力促進全縣經濟平穩增長?,F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助力實體經濟振興
1.減免企業房租。租用國有資產類用房的,實行房租“兩免三減半”,即對承租國有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前兩個月房租免收、后三個月房租減半征收;租用非國有資產類用房的,鼓勵業主減免租金。對租用商場綜合體及其他經營場所和經營用房的,倡導和鼓勵業主(房東)與承租人雙方協商減免租金,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相應收入抵扣。對已付費報名參加境外展會,因疫情影響而不能參展的,按應展標準內實際發生的展位費予以補助。(縣財政局〔國資辦〕、縣人社局、縣商務局牽頭,縣工信局、縣教體局〔科技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急需資金支持的及貸款到期需要展期的,執行利率較原貸款利率下浮10%以上。鼓勵各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利率水平。(人行橫峰縣支行、橫峰銀保監分局、縣政府金融辦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3.緩解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更好發揮橫峰縣中小微企業轉貸幫扶基金作用,疫情期間允許暫時轉為普惠性轉貸基金,并減免企業資金“過橋”相關費用。(縣政府金融辦、縣財政局、城投公司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4.加快企業扶持專項資金撥付。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各項企業扶持專項資金,要堅持“一業一策”精準扶持,抓緊申報、加快審核,及時撥付到位。(縣財政局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5.杜絕新的拖欠賬款。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各地各單位、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縣人社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國資辦〕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6.維護企業良好信用。對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中作出積極貢獻的企業,列入橫峰縣信用“紅名單”;對目前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企業產生的信用記錄,在借貸企業向相關金融機構簽訂還款承諾書后,不在本級信用門戶網站公開公示,不列入信用“黑名單”;對于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應積極幫助企業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辦理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證明,并免于信用懲戒。(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7.發揮國有企業作用。依法依規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等方面,加大對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的支持,確保產業鏈運行平穩。允許國有企業捐贈資金或物資超過額度需要審批的,可先行捐贈再補辦手續;國有企業因為積極參與疫情防控,承擔疫情防控所需專項藥品、器械、防護材料、隔離設備等支出,對企業經營數據產生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時作為特殊管理事項處理。(縣財政局〔國資辦〕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二、優化稅收政策環境
8.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縣稅務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配合)
9.全力支持一線疫情防控。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縣稅務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配合)
10.全力減輕受疫情影響企業負擔。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和未能及時充分復工的工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幫助企業早日復工復產。企業因疫情導致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和核定征收納稅人,據實合理調減納稅定額或重新核定,對需要停業的定期定額納稅人簡化辦理停業手續。(縣稅務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配合)
11.全面優化納稅服務方式。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可以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內不予加收滯納金。大力拓展網上、掌上、線上、自助辦稅繳費業務范圍,積極引導納稅人通過江西省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和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納稅申報、稅收完稅證明開具、發票代開等稅費業務。(縣稅務局牽頭)
三、加強財政金融扶持
12.確保中小微企業貸款量增價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滿足疫情防控領域各類企業信貸需求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信貸資源,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占比、無還本續貸占比,增加制造業中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人行橫峰縣支行、橫峰銀保監分局、縣政府金融辦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13.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創設再貼現“馳援急通車”快捷服務,實行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融資白名單制,對名單內企業的銀行承兌匯票,優先給予再貼現額度的傾斜支持,并實行“見票即辦、一次辦結”的專屬服務,原則上不對貼現企業類型、貼現利率、單張票據金額等設置限制。(人行橫峰縣支行、橫峰銀保監分局、縣政府金融辦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14.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加強與銀行的合作,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疫情防控行業定制擔保產品,對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縣政府金融辦牽頭,人行橫峰縣支行、橫峰銀保監分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15.更大力度支持企業發行債券。謀劃更多應對疫情和穩定經濟增長、適合發行企業債券的好項目,努力擴大企業債券申報核準規模。對相關類別的企業債券實行簡化流程、隨到隨報,允許發行人做出在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前補報符合條件相關材料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容缺受理。(縣發改委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16.強化外匯服務對接。對我縣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通過“一企一策”提供外匯服務對接。允許境內外支援疫情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直接進入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人行橫峰縣支行、中國銀行橫峰縣支行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17.支持企業穩崗。對符合穩崗補貼條件,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對受疫情影響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后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相關補辦手續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18.扶持就業創業。大力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對開工企業新招用員工進行崗前培訓的,給予每人500元的培訓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給予300—600元/月不超過6個月的以工代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原則上期限不超過1年,縣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于信用懲戒;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暫時難以外出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個人首次創業貸款額度最高15萬元,多人合伙創業貸款額度最高90萬元,并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縣人社局牽頭,縣財政局、縣政府金融辦、人行橫峰縣支行、縣發改委等配合)
19.擴大就業公共服務。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平臺作用,及時發布就業信息、企業開復工信息,開展網上招聘,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吸引返鄉人員就地就業。對返鄉務工人員滯留省內就業的,返鄉農民工失業后,可在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縣人社局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五、穩步推進項目投資
20.實行項目在線審批。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凡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況外,由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臺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后先行辦理;項目單位應對提供的電子材料真實性負責,待疫情結束后補交紙質材料原件。(縣發改委牽頭,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21.推廣不見面招商。積極探索推行委托招商,充分發揮外埠商會招商引資橋梁紐帶作用,加強與外埠商會所在地企業、人才對接,進一步拓寬招商引資領域和層次。通過網絡招商、電話招商、微信招商等方式與已落戶客商和有意向投資客商進行招商對接,洽談項目,將產業推介和招商項目表公告在政府門戶網站。對成熟且有簽約意向的項目,要加強網上對接、洽談力度,確保盡快簽約。對已簽約項目,要全力做好項目立項、開工的前期準備工作。(縣商務局牽頭,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22.加緊謀劃“補短板”項目??茖W制定“十四五”發展規劃,加快推進應急救援性項目建設,補齊戰略、應急、救援等領域項目短板,鼓勵支持新上一批醫療、康養、遠程教育、物流配送等項目,切實增強突發事件風險應對能力。積極對接國家和省、市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產業發展趨勢,緊盯國家應對疫情防控研究出臺的傾斜扶持政策導向,設立申報“綠色通道”,從項目策劃、儲備、申報、實施全過程聯動推進,爭取上級更多的項目和資金支持。(縣發改委牽頭,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23.強化項目要素保障。將重點工程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當地保供范圍,切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對項目建設中確因受疫情影響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允許合理延后合同執行期限,不作違約處理。(縣發改委牽頭,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24.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對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運行、醫用物資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飼料生產、市場流通銷售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領域,要保障條件立即復工復產;對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特別是已確定全年計劃、有工期要求的項目和控制性工程,及時了解企業的需求和困難,切實加以協調解決,盡早開工;對有市場訂單、有生產原材料的其他企業應優先安排開工;對旅游、休閑、娛樂等領域,不具備條件的暫不開工營業。復工復產企業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企業所在地要嚴格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縣發改委牽頭,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場、辦事處〕,縣經開區管委會配合)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三個月。中央和省市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我縣遵照執行,如與我縣現有其他政策重疊的,按照不重復享受、就高原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