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財政局機構職能
辦公地址: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人民大道188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負責人:劉永峰
辦公電話:0793-5782408
根據《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橫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14號)和《中共橫峰縣委辦公室、橫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橫峰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橫辦發〔2019〕1號),橫峰縣財政局是橫峰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橫峰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縣財稅規劃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運行態勢,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措施。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二)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研究提出地方財政管理制度、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設性意見;全面推進績效預算改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預決算評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橫峰貸(贈)款的有關業務;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負責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
(十)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
(十一)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負責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稅收及財務會計管理的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稅務、自然資源、住建等涉稅部門,加強綜合治理,促進公平稅負,提高收入質量,實現應收盡收。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橫峰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條法稅政股牌子)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全縣財政部門教育和干部培訓;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全局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參與研究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調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綜治、文電、文告、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檔案、機關財務、老干部管理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縣、鄉財政系統網絡的配置、維護與安全管理;組織財政業務軟件應用推廣。
(二)預算股(加掛非稅金融股牌子)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初預算草案和調整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按照縣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決議,下達預算收入計劃和縣鄉預算支出指標;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負責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庫的建立和上報;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擬定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縣本級非稅收入的征收,指導全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負責非稅收入的統計分析和監督檢查;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參與研究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財務規章;承擔世行、亞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橫峰貸(贈)款的有關業務;承擔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獎勵,風險補償擔保基金及其他政策性貼息;承擔農業農村金融保費補貼等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管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
(三)國庫股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匯總縣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股室編制縣本級財政決算;管理縣本級預算外資金專戶,審批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指導各鄉(鎮)專戶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組織財稅收入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
負責管理縣級行政部門、公檢法司等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復分管部門(單位)的決算;承擔全縣財供人員的工資及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并監督執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支出。
(五)教科文股
負責管理縣級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復分管部門(單位)的決算;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六)經濟建設股
承擔商業總公司、供銷社、城管、工信、工業園區、交通住建、生態環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牽頭
(七)農業農村股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資金管理,統籌安排財政扶貧專項資金。
(八)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殘聯、紅十字會、衛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保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
(九)監督檢查股(加掛會計股、績效評審股、政府采購管理股牌子)
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全縣財政監督業務工作;承擔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和財政資金監管系統的日常監管,研究制定全縣“三公”經費支出監管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監督財政部門內部執行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審核批準符合代理記賬條件的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按規定承擔上級交辦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證書的審核發放工作;管理全縣會計人員信息服務平臺會計人員的信息采集、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會計信息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資金評審工作相關制度和辦法,承擔組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預算評審工作,擬定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和實施辦法,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制定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制度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審批進入本級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對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組織采購;負責對定點采購的管理,與定點單位簽訂定點合同,對定點單位合同履行情況、事業行政單位定點采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政府采購活動;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
人員編制配備:橫峰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橫峰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