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承接橫峰縣人民政府賦予鄉鎮首批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項目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鎮各職能辦:
為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落實管理責任,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鄉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備案項目的決定》(贛府發【2014】4號)、《上饒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4年市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饒府發【2014】8號)和《橫峰縣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街道)首批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的通知》(橫府發【2020】7號)等文件精神,經鎮政府審議決定,對縣政府賦予鄉鎮(街道)的行政審批服務執法項目97項進行承接,并面向社會公布,具體事項清單詳見附件。
附件:橫峰縣岑陽鎮人民政府賦權事項承接清單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橫峰縣岑陽鎮人民政府賦權事項承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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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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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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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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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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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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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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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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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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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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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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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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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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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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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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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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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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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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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第671號修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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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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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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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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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種經營許可證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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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蠶種 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68號)、《江西省種畜種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規定》(省政府令第72號 公布,第21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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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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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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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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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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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68號)、《江西省種畜種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規定》(省政府令第72號 公布,第21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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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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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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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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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蜂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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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公告第 1692號)、《江西省種畜種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規定》(省政府令 第72號公布,第21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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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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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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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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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獸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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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鄉村獸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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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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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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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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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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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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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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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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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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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注冊登記,擅自招收幼兒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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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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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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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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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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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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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57號發布,第588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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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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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或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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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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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釆石、釆礦、取 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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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57號發布,第588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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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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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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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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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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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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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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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生態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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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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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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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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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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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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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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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業主、物業使用人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觀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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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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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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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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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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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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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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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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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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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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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 墻上開門、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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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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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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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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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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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線桿、樹木、住宅樓道上以及其他未經批準的場所書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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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戶外廣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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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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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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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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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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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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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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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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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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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批準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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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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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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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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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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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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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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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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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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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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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的使用或管理者未定期維修、油飾或拆除并影響市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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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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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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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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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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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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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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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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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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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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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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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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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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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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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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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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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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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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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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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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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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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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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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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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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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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批準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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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 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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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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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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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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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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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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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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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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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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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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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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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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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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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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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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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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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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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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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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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專業隊伍收取費用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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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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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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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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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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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專業隊伍不按規定時間清掃保潔街道、清運垃圾糞便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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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 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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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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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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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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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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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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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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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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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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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或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單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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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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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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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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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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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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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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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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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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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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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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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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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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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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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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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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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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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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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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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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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扔動物尸體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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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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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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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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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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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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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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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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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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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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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露、遺撒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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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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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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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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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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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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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 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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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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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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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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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化糞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時處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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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6號 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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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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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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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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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公廁內亂丟垃圾、污物,隨地吐痰,亂涂亂畫,破壞公廁設施、設備,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公廁使用性質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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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廁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號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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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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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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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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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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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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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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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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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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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所在地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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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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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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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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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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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擅自砍伐,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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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79號發布,第134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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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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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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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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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攀、摘樹枝、花果,在樹上剝皮等損壞公共綠地和園林設施行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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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79號發布,第24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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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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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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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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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機動車駕駛人在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行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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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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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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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交警大隊或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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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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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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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公布,第676號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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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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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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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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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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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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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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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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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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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或者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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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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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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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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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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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農產品未按照規定進行包裝、標識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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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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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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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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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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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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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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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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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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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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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養殖場未建立養殖檔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養殖檔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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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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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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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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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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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沒有及時清洗、消毒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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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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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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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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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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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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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發〔1987〕24號發布,國務院令第714號修正)、《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發布,國家衛計委令第18 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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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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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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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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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共場所經營者未按照規定配備使用預防控制鼠、蚊、蠅、蟬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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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發布,國家衛計委令第18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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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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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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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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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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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發布,國家衛計委令第18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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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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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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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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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拒絕或者妨礙衛生監督員實施學校衛生監督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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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10號、衛生部令第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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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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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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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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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共場所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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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發布,國家衛計委令第18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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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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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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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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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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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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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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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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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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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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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發布,第70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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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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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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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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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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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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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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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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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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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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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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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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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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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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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止搶奪或者聚眾哄搶自然災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贈款物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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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發布,第709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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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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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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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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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盜伐林木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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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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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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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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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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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濫伐林木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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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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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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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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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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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移動或者毀壞生態公益林保護標志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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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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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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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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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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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移動或者破壞古樹名木保護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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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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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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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林業局、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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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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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開墾、采石、采砂、采土等違法活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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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78號公布,第698號 修正)、《江西省森林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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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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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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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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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營業執照置于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醒目位置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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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第666號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 號公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令第14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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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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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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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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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內娛樂場所未在顯著位置懸掛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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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8號公布,第666號令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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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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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廣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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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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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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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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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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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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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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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播電視傳輸線路保護范圍內堆放笨重物品,在天線場地敷設或者在架空傳輸線路上附掛電力、通信線路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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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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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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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廣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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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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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范圍內種植樹木、農作物,堆放金屬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設置金屬構件、傾倒腐蝕性物品,鉆探、打樁、拋錨、拖錨、挖沙、取土,拴系牲畜、懸掛物品、攀附農作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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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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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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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文廣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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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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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小額救助和急難型困境家庭(個人)的應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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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臨時救助操作規程〉的通知》(贛民〔2016114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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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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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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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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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高齡老人補貼申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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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老齡辦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江西省老年人優待工作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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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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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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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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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活確有困難殘疾人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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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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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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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縣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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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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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補貼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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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江西省稻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財經〔2018〕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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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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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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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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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戰和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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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17〕154號)、《民政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有關工作的通 知》(民發〔2007〕100號)、《江西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贛退役軍人發〔201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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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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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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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權力事項名稱
|
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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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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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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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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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生活費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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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 委員會令第60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 業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贛退役軍人字〔20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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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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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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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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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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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號)、《民政部辦公廳 關于落實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辦發〔2011〕110號)、《江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贛退役軍人發〔2019〕9號)
|
行政給付
|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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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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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復員軍人定期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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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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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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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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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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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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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公 布,第60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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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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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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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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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褒揚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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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601號公布,第718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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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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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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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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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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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公布,第60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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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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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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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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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人員撫恤待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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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4號公布,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1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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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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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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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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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一次性撫恤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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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公布,第602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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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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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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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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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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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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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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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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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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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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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發布,第709號修正)、《江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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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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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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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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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 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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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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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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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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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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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任兩老生活補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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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江西省民政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農村離任老村黨支部書記和老村委會主任生活補助發放工作的通知》(贛民字〔2009〕1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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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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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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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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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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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民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扶貧辦公室、江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江西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江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贛教發〔201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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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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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縣扶貧辦、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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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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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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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民政部關于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通知》(民發〔2015〕23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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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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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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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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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受脅迫的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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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民政部關于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通知》(民發〔2015〕23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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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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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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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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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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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民政部關于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通知》(民發〔2015〕23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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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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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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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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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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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5〕10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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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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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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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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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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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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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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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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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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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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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部令第13號)、《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84 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贛人社發〔2019〕3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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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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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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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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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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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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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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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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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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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女孩陽光助學對象資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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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計生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關愛女孩陽光助學活動實施方案》(贛人口辦字〔2009〕4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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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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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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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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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人員資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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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國人口發〔2004〕36號)、《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將符合規定的“半邊戶”農村居民一方 納入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號)、《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規定的通知》(贛財教 〔2012〕9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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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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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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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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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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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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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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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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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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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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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贛人社字〔2019〕15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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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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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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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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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事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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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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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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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實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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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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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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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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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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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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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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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轉租登記備案審査和終止、解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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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6號)、《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商品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建字 〔2011〕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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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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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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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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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牌店招設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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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 號修正)、《江西省戶外廣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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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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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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