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峰縣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切實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和文明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具體實施方案》(贛府廳發(2017)48號)和《上饒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饒府廳發(2018)2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社區為著力點,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主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構建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
二、總體目標
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總目標。城區先行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鼓勵鄉(鎮、街道)選擇具備條件的區域或單位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形成一批垃圾分類示范點,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到90%以上。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人均垃圾產生量實現“零增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爭達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統一規范標準,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廣泛發動群眾支持、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2.試點先行,穩步推進。按照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的總體設計,在全縣范圍內先行選擇1個鄉鎮、10個黨政機關、1所學校、1所醫院、3個住宅小區、80間商鋪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先易后難,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3.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堅持統一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分工,按照“縣級統籌、部門協作”的要求,建立統籌協調、分工合作、上下聯動、屬地負責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機制??h城市管理局、興安街道、工業園區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
4.源頭管控,系統治理。積極倡導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清潔生產,加大“限塑令”的執行力度,限制過度包裝,在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減少垃圾的產生。加大社會宣傳教育,引導居民積極參與并逐步形成主動分類的生活習慣。加快推進餐廚垃圾處理和可回收物資源化再生利用項目建設,實現變廢為寶。
四、實施辦法
(一)分類投放。根據生活垃圾成分特點,借鑒外地經驗做法,按照大類粗分、簡便易行的原則,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廚和廚余垃圾)、其它垃圾4類。按照上述4類,分別投放到相應的收集容器中。環衛部門根據生活垃圾分類的分類規定和“桶車對接”要求,確定垃圾桶的體量、數量和設置位置。垃圾產生者按照分類規定將產生的垃圾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責任人(單位)負責將責任片區內需要轉運的垃圾以桶為單位,按本區域收運路線和時間規定轉移至收集點,無縫對接進入城鄉環衛系統收運網絡。
(二)分類收運。由城管局會同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確定收集站點,環衛作業部門科學合理規劃收運路線,建立健全專項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收集站(屋),實行定時定點收集,優化以轉運站集中轉運為主、巡回直運為輔的垃圾收運模式。
(三)回收利用。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兩網融合”,將可回收物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進行資源化處理。合理布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站點,引導建設規范站點。健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促進機制,鼓勵企業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快遞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加快培育再生資源龍頭企業,鼓勵從事垃圾分類的企業兼營再生資源回收業務。
(四)分類處置。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廚和廚余垃圾)、其它垃圾全部實現規范化、科學化處理,完善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
1.可回收物處理。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規范回收站點管理,落實再生資源回收的計量統計,并將該計量統計指標納入生活垃圾統計指標體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費收運、讓利保潔員等經濟手段,激發市民和保潔員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2.有害垃圾處理。加快建設和完善危險廢棄物處理設施,由有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建立健全有害垃圾管理法規、標準和監管機制。
3.易腐垃投(餐廚和廚余垃圾)處理。易腐垃圾(餐廚和廚余垃圾)采取集中處理、源頭生化處理等方式進行處理。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廠,將易腐垃圾(餐廚和廚余垃圾)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
4.其它垃圾處理。根據實際,對其他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配套體系建設,
(一)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志,配備標志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采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
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建設和完善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輸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
六、實施步驟
(一)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月底前)
組織開展多層次的調研活動,組織專人到外地學習先進的經驗做法。對縣城區開展垃圾分類的單位進行摸底調查,動員部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編制工作推進計劃。
(二)試點啟動階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
在全縣范圍內分別選擇1個鄉鎮、10個黨政機關、1所學校、1所醫院、3個住宅小區、80間商鋪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分批有序推進,分別建成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示范線路。組織開展專項培訓,對具體從事垃圾分類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三)試點擴大階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全縣選擇具備條件的一定區域或單位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和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等)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建成一個垃圾分類示范點。做到宣傳發動到位、設施配置齊全、投放基本準確、運行管理有序。
(四)全面推廣階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對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系統總結,重點總結經驗和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進一步有序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1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立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形成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長任組長,政法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相關縣領導任副組長的橫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城市管理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由縣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其他部門根據職責任務分工各司其責,分工協作。
(二)加強宣傳教育。組織專項培訓,重點學習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標準、方法及操作流程,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的經驗做法。利用報紙、網絡、電視廣播、戶外廣告、宣傳欄、微信微博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宣傳垃圾分類知識;制定垃圾分類宣傳手冊向縣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居民等發放,全方位宣傳和引導垃圾分類工作,形成人人知曉、全社會參與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處置經費保障機制。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專項用于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保障生活垃圾分類所需經費,做到資金保障常態化,確保垃圾分類工作順利推進。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利導機制,按照“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和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
(四)建立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制,統籌做好全縣生活垃圾分類規劃、組織、協調、監督與指導。組建督導隊伍,加強日常檢查指導,對各地、各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定期進行督查、指導和考核。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評和獎懲辦法,根據分類工作推進情況,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定期公布考核成績,對考核成績好的試點單位,給予獎勵。
